发改委未按10%的最高标准处罚高通:因很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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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未按10%的最高标准处罚高通:因很配合调查

【TechWeb报道】2月10日消息,发改委宣布对高通处以9.75亿美元(约合61亿元人民币)罚款,并为智能手机厂商授权使用其技术设定了费率,虽然高通在中国市场的反垄断调查宣告结束,但有不少业内人士对这笔罚金的计算方式颇为关注。

根据高通2013财报显示,高通全球总营收达249亿美元,芯片出货量达到了7.16亿片,中国市场营收约占49%。高通总裁德里克·阿伯表示,“罚金计算是按照发改委提出的标准,以高通2013年在中国市场收入的8%得出。”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涉及垄断的相关企业最高可被处以上年度销售金额的1%以上10%以下的罚款。而高通此次被罚的金额并非最高限额的10%,而是8%。

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对此表示,罚款不是我们的主要目的。高通公司很配合我们的调查,公司总裁多次来发改委沟通,基于此,我们没有按照10%的最高标准处罚,而是减少了2%,按照8%的标准进行处罚。目的是恢复这个领域的竞争秩序。

许昆林还表示,我们认为这个罚金很合理,最终高通公司也接受了这一处罚。罚款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平均汇率进行计算。

此次发改委对高通宣布的处罚结果与此前报道的初步处罚意见保持一致,均涉及到了罚金、专利费调整、取消专利反授权三部分。(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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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通公司 高通 高通罚款 发改委 许昆林 ( 责任编辑: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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