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是以广告为基本的商业模式,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广告正在威胁其地位。但面对大潮,电视台不应该仅仅看到眼前,挥舞大棒对影响到自己利益的竞争对手展开口诛笔伐,而是应该顺应潮流改变自我,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最近一些年的315晚会,老百姓最关注食品药品房子,但却被曝光的越来越少,与之形成对照的是每年都必不可少的信息产业,而且,所有被曝光的企业和产品的共同特点就是广告。
谁都知道,电视台是以广告为基本的商业模式,没有了广告收入的电视台在现在就是要倒闭的,因此,这种被成为传统营销模式的电视广告一直被悉心的呵护,谁要是冲击了这种模式,就会被套上窃取客户隐私、发送垃圾信息等帽子加以鞭挞。
不过,电视台再怎么不愿意接受,可这正在变成既定事实,传统的大众化的铺天盖地的广告模式正在被取代,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精准的广告投放正在变成现实,互动的营销方式将代替狂轰滥炸的方法,润如细无声已成潮流。
当然,这种发展过程中,收集用户的数据和信息就很重要,而这种收集成为了与隐私保护看似对立的行为,于是,收集的方法、边界、数据的使用权限需要得到法律化的界定。不收集是不可能的,不让收集也是反潮流的,但乱收集乱使用更是贻害无穷。
其实,电视台也已经开始或早就在针对不同的用户群进行广告,不同的节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频道,其播出的广告也是有很大差异,这应该算是针对用户群的细分,未来随着数字电视的发展,双向互动以后的电视台也一样可以投放精准的广告,只是现在还差一点点而已。
面对大潮,电视台不应该仅仅看到眼前,挥舞大棒对影响到自己利益的竞争对手展开口诛笔伐,而是应该顺应潮流改变自我,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或者自立门户或者与竞争对手展开优势资源互补合作,这才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