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与腾讯反垄断案的纠葛:为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忽视 | 钛媒体tmtpost—把脉科技资本论
两年前的“3q大战”的硝烟继续在蔓延,对于广东高院驳回360的全部诉讼请求后,昨日360提起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并且得到了受理。这场起源于2010年“3q大战”的纠葛,价值上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案件,尚无一个最终的结果。但围绕着这件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的事件,依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话题:为何在中国,这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总是被忽视和遗忘?
腾讯的行径到底算不算垄断地位
关于垄断和反垄断,上周日北大法学院专门开了一个圆桌会议,包括北大、清华、对外经贸大学的多位教授和学者参与了讨论。北大教授张维迎也出席了本次会议。对于360和腾讯反垄断的纠葛,作为一个参与的聆听着,个人感觉这些专家们都表示了很谨慎的态度,毕竟这在国内属于第一家互联网反垄断案,其有着对行业非常深远的影响。,所以好像大家都不愿表态,也不愿留露出支持哪家。但这并不能掩盖一个现实:关于“市场地位”的思考。根据腾讯公布的最新一份财报(截至2012年9月30日)显示,“即时通信服务月活跃账户数达到7.839亿,......即时通信服务最高同时在线账户数达到1.673亿”,这两个数字表明腾讯在国内即时通讯服务工具方面,占据了绝对的支配地位。
而在去年9月份,腾讯微信团队也称微信用户数突破2亿大关,面对这样庞大用户群,腾讯作为华人通用的工具,具备了垄断的可能性,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市场。但广东高院却很明显的“忽视”了这个不争的事实,广东高院认为,“即时通讯与微博等构成强竞争和替代关系,而且这是一个全球性市场,充分竞争,腾讯不具备阻碍及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这个市场的能力,也不存在滥用问题”。很显然,广东高院将qq的市场地位放在了国际上。这其实并无可厚非,因为qq作为国际通讯工具,当然要考虑国际市场,但首先还需要立足于其最主要的市场——中国市场。从这个基本点出发,腾讯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毫无争议的。我们在从营收角度来分析,根据腾讯2012年q3财报显示,腾讯“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为13.201亿美元”,这其中qq带来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为主要来源,而“2012年第三季度腾讯总收入为18.239亿美元”,很显然,qq依然是腾讯最赖以生存的服务核心,虽然微信风生水起,但目前还暂时看不到利润方面的回报。作为拥有庞大市场地位的qq,其qq弹窗、腾讯微博、qq空间等等这些服务为其庞大的帝国组成了完整的体系。那么这种庞大的体系中,其实早已经是事实和不需要证明的互联网支配性地位了。因此毋庸置疑,腾讯显然具备垄断地位的条件,而两年多前的“二选一”事件,也是其实施垄断行为的例证,而且当时腾讯逼迫用户进行“二选一”的地点,也基本限于国内市场,所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用直接回答即可证明了。
360的行为是不是维护市场自由竞争
再来谈谈案件的另一方——奇虎360。360作为本案的原告方,显然是腾讯做出“二选一”的直接受害者。但其实从中国互联网整体角度而言,这起案件更应该看做是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的一个典型案例代表。前面我已经做出了分析,腾讯绝对在中国互联网即时通讯领域,占据绝对的支配地位,包括360在内的其他公司均属于市场从属和弱势地位,对于这样的既定事实,我们不应该选择对强势一方给予支持。因为作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一部分,显然互联网更需要自由开放氛围的存在和鼓励。我们都在感叹国内创业环境的艰难,特别是互联网和正在兴起的移动互联网领域。为何美国的硅谷能给涌现出instagram、twitter、facebook、google、苹果、linkedin等等各种类型的新型公司,但在中国却很难实现这种百家争鸣现象的存在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缺少公平、自由、开放的市场环境,默认一些互联网巨头的复制和抄袭等恶劣的行为。从本人的创业公司经历来看,国内几乎所有的颇具前景的项目,都会在大公司找到其复制的痕迹。不论你是lbs、生活服务、电子商务、社交网络还是其他方面,都不能幸免,以至于很多海归、国内的知名创业者和团队,并不是倒在创业的道路上,而是死在了不公平竞争的背后冷箭之下,这不得不让我们感到愤怒。
再翻回头来谈360在这则案件中的初衷和目的,我想初衷自然不必详说,为了保护自己的基本利益。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中国互联网需要有更多人站出来,来对于那些凭借自己拥有的市场支配地位,蛮横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反击,这些人和团体除了众多的创业者群体,还需要有更多人的参与。从这个角度说,显然,360在这起案件中扮演的角色,要比腾讯对于整个行业更有意义,也更令众多的创业者欢迎。一个平等、自由、开放和多元化的市场环境,才是中国互联网应该有的特点。
带有地方保护主义给垄断提供了土壤
中国互联网那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忽视的现象,显然也有地方保护主义层面的色彩,以及一些其他因素。作为深圳市和整个广东省的明星企业,腾讯每年都是广东省的纳税第一大户,自然也会得到相应的庇护。我们从这个案例的具体细节来看,广东高院在给予初始判决书上阐明,腾讯的市场是国际市场,但却忽视了其核心业务和主要收入均来自国内市场这个不争的事实。这种违背了现实基础的判决依据,显然不能够让人心服口服。这也能从侧面看得出,一些地方保护主义让本来非常需要公平的市场准则,被无情的践踏了。
360和腾讯这场看不见硝烟的反垄断案,在很多方面体现的其实不是两家公司私利的较量,而是对于那些创业者们一个鼓励还是打击的态度,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格局的影响,对于中国市场经济能否营造出一种平等、自由、开放环境的侧面证明。这不是一场有你没我的战争,而是一场为自由和开放而战的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