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VC经验谈:不必和你投资的企业家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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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创业、投资、法律

钛媒体注:该文作者是美国纽约Brooklyn地区首家风险投资公司Brooklyn Bridge Ventures的合伙人,名叫查理·奥唐纳。在一篇博客文章中,他总结了在对待自己投资的创业公司及其管理者问题上的经验。他的观点,总体上可概括为“五要,三不要”。有趣的是,他的文章中提到了“中国知名天使投资雷军”,呵呵。全文由钛媒体编译:

 

【若离/钛媒编译】风投资本家和创业者之间应该怎么沟通、打交道,是个永恒的讨论话题。

中国知名天使投资人、金山软件和卓越网的创始人雷军曾说,他的天使投资之所以做得还不错,是因为投资首先要做到“无我”。这话的意思是,他只持股,不需要控制权,只要不违法、不做假账,就百分百支持。

从风投资本家要怎么做说起。奥唐纳总结的“五要”:

第一,自己身份首先是受托者。既然投资人将资金托付给我管理,就有受托方应尽的责任。如果所作所为对投资者不利,就会失去资金来源,丢掉饭碗。投资者指望我好好利用资金,就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冒合理的风险,获取一定程度的预期回报。

这意味着,你的首要任务是设法达成一桩有吸引力的投资交易,保证你的投资未来有机会获得预期水平的收益。不能把投资人当作投资企业短视行为的挡箭牌,也不能以投资人为借口,借此影响所投资公司的创业者决策。一边是投资人希望获得长期回报的需求,一边是风投公司的名誉,要取得名与利的平衡。投资机遇和道德标准是长期伴生的,机遇是投资回报的始动力。

这也意味着,在时间分配上,风投资本家要十分小心。尽可能利用时间帮助更多人,但不能分散注意力,影响自己履行基本职责。

第二,VC是资金的提供方。个人的收支不能和这类投资扯上任何关系,要保证投资企业的账户透明公开,何时投资、是否计划投资、企业家是否应该拓展其他业务,这些都要清清楚楚。

第三,我常常是这么做的:竭力帮助自己投资的公司,让相关领导者都尽量成为出色的经理人。当然,这个要视对方能力而定,投资公司的管理层才是最终提升企业业绩的关键角色。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要“指教”那些创业者(或高管们)怎样经营公司,而是要帮助他们建立一套管理规范,一种思考、解决问题的架构;要和其他投资人以及所投资公司的董事一道,共同审核管理层的设想。如果他们的设想可行,就要保证管理者落实他们相关计划。

第四,为获得长期的投资回报,竭尽所能给所投资的企业提供全方位帮助。包括企业人力资源、客户、其他资本等各方面。

第五,长期参与到企业的持续创新中,并提供支持,担当全局的带头人。对我来说,支持所有人赢得成功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不是一场零和博弈。当我参与的生态系统能全面支持成长迅猛的创业家时,我的投资和投资组合就拥有了成功的最佳机会。按所在地域划分,特定地方的生态系统,对相关地域的创业家支持作用十分明显。

 

接下来,是奥唐纳“三不要”观点:

首先,不必和所投资公司的企业家交朋友。

有时我可能资助一位朋友,那仅是投资某人的公司,不能作为风投资本家交友的理由,我们可能会在合作的过程中成为好朋友。说到底还是职场上的工作关系,合作不是为了交友,是要发展一家企业,有机会结交只是锦上添花。

其次,我不是专家。

可能很多年后会有人这么认为,但现在我只是个有雄心抱负的学生。我每天都在学习,我的进步来自于所投资企业的创业者。企业家能帮助我最深入地了解各自行业的问题,如果可以利用这类知识,为一些需要初创期投资的公司提供相关行业的见解,带来帮助,当然皆大欢喜。不过,那些初创公司的领导者才是最了解自己公司的人。

最后,我不能替代任何人,只代表我自己。

我不会想办法成为弗雷德·威尔森那样的硅谷顶级风投大师,而是要创造一种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我的风投公司要最符合自己分配及利用时间的方式,也不会竭力把公司做大、招聘大量员工或者尽可能管理巨额资金。我希望投资人和未来我投资的创业者能够支持我,继续做自己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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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创业,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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