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S下广告媒体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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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广告一方面成为了垃圾,一方面却又成为了资讯。消费者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索取广告信息已成为一种刚需。真正衡量一个广告传媒的好与坏,是它能否激起消费者的主动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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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种品牌的产品多如牛毛。商家为激起消费者对自身品牌的购买欲而不断加大广告投入,但是简单的投放不意味着收获。

例如档期类的DM推送活动,以每张夹报印刷费0.2元,邮寄费0.8元的方式进行  DM夹页邮寄,消费者面对报箱里不请自来的广告,本能的会丢到垃圾箱。如果说10个消费者收到而其中一个消费者去看,那么这个广告受众的成本就是10元。如此高额的实际成本是广告投放商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

面对现今社会广告的泛滥、消费者的习性越来越自主化,相对应的广告媒体也应该主动化。换一个角度来看同一个问题,在公共场所放置不同类型的DM产品(生活需求类),消费者在路过的时候主动领取,在领取实惠的同时也带走了广告,这种主动类的广告,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还做到了主动获取,拥有更高的到达率。

就消费者习性自主化的角度来讲,可以说现在的消费者是需要广告的,但这个广告本身就要具有适宜的4w的特质(即who、when、where、what),也就是我们所讲的该广告是针对该消费者的,并且出现在在合适的时间,恰当的地点。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广告一方面成为了垃圾,一方面却又成为了资讯。商家进行大手笔的广告投入,殊不知,在铺天盖地的广告形式面前,结果可能是截然相反的。针对这个消费者,可能不在适宜的时间,例如一个午后茶的广告呈现在消费者面前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可能不是合适的内容,例如一个单身宅男接收到了母婴的广告等等。这些都导致了商家所投放广告变成了垃圾。

我们将消费者主动去获取的广告的行为称为寻找资讯,例如大学生毕业在就业之际,他一定会去寻找一些有关就业的资讯,例如刚有孩子的母亲,她一定会去寻找一些关于母婴的资讯。如果说商家的广告能适宜地呈现在有需求的消费者面前,那么从信息本身上讲,这已经不是简单、传统意义上的广告了。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信息化社会的今天,消费者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索取广告信息的刚需。

回到广告传媒的本质上,由此可以看出,其传播方式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主动广告,第二种是被动广告(大多数的广告传播方式)。当然,也不乏一些介于两者之间的,例如大家耳熟能详的专业性导购类电视节目,因为其新颖时尚的产品内容,受到了一定的好评,不过因为其可选择性的缺乏,导致了它只能作为传统的,被动接受型广告的优化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动获取广告。

传统的被动广告的特点,一是被动接受的,二是具有较强的侵略性的,以及其中大多数内容单一重复传播为代表的呈现方式从而越来越引起消费者和受众的反感。而和传统的被动广告相对的主动广告,则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点,即消费者按照自己的需求主动去寻找相应的广告信息以获得最高的顾客让渡价值。

就这两个方向对于企业来说,选择适合的广告媒体尤为重要。

一般来讲,企业根据当前与长远的发展战略目标决定选用的媒介,但是任何一种媒介的受众都不可能与企业产品的目标消费群完全重合,在预算充足的情况下选取多种媒体进行互补,而在预算降低的时候,则选择覆盖人群与自身企业最为契合的媒体,盲目追求覆盖率并不实际。

现在社会考量一个传媒是否合格的标准也不在是覆盖率,因为消费者很大程度上对身边的广告视而不见,那么选择一个能让消费者主动关注的媒体载体,才能使广告投放的效果事半功倍。总之,真正衡量一个广告传媒的好与坏,是它能否激起消费者的主动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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