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高通之后,微软被“反垄断”了,中美贸易交锋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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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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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之后,微软被“反垄断”了。官方媒体称《突访微软,工商总局有此权力》,它当然有此权力,但是如果时机掌握不当,理由不够充分,那这样的“反垄断”就是滥用权力。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工商总局此举为中美贸易交锋所做的“釜底抽薪”。

首先,此次调查直接由工商总局“抽调大量人力”对微软设在京广沪蓉四地的分公司“进行突击检查”。与深圳快播不同,微软的企业行为不涉黄更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与涉黄涉盗的直接取证不可同日而语。如若调查其“垄断”细节,只需依据渠道数据和可信的第三方统计,企业自身的办公场所能为垄断行为提供什么佐证呢?这一行为分明是在秀姿态。

其次,垄断是一种界定难度相当大的概念,相关调查从消息到落实通常需要很长时间,美国司法部、欧盟对微软的若干次调查是如此,前不久发改委对高通也是如此,唯独此次针对微软例外。联想到4天之前国内光伏企业在美遭遇反倾销调查,时间点上的契合恰恰映证了其内在联系和因果性。

再次,高通因为是移动互联芯片的核心技术和主要市场的掌控者,其当下的垄断地位有目共睹,反其垄断合情合理。而微软虽然在若干年前的确是国际社会反垄断案的常客,包括美国司法部和欧洲最高法院都曾在此问题上针对过微软;但时过境迁,在苹果开创移动互联网时代以后,在谷歌、Facebook这些新贵逐渐占据用户终端以后,微软即使收购了诺基亚,也仍然居于被动守势。随着PC重要性的不断下滑,Windows系统也早已失去了当年在互联网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制高点。更何况Vista、Win8已经被排除在政府采购名单之外,单靠可怜兮兮的XP和IE,微软据何垄断?工商总局不会说是广大网民手中的盗版XP吧?

虽然微软已然不复垄断本钱,但就像当年中日贸易战会选择SKII开刀一样,今天的贸易战,工商总局选择微软仍然是“明智”的。因为无论是苹果还是谷歌,虽然其产品在国内用户当中的号召力巨大,但其在国内的常设机构几乎没有完备的企业架构和独立的运行能力,仅仅是办事处类型的分支机构而已。换句话说,它们只是一个提线木偶,没有资格成为目标和对手。另外,Motorola已经被联想收购,尚未开设分公司的Facebook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要在科技企业当中寻找“釜底抽薪”的目标,微软再合适不过了。

当代著名哲学家、斯洛文尼亚的齐泽克教授认为,“历史是一个‘客观’进程,它预先决定了政治干预的坐标系”。在我看来,反垄断的滥用就是市场历程的“历史”遭遇局部政治干预的结果。确实,面对美国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反倾销,我承认此次“釜底抽薪”的策略不失为一着妙棋。“釜底抽薪”的目的,无外乎是想为国内光伏企业的在美生存和发展充当后盾,为它们尽快摆脱调查摆脱困境担任一种“解放性力量”。假如我们认真回溯历次贸易战的过程,类似的手段其实在双方都屡见不鲜。但是且慢,这种策略无论被哪一方采用,都是对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一种践踏,是对市场权利的横加干涉和粗暴侵犯,断不足取,更不能因为其渐成“国际惯例”而你来我往、愈演愈烈。

齐泽克还说,“激进的政治干预会改变客观的坐标系,解放性力量要做的,不是被动地反映多数人的意见,而是创造一个全新的多数”。放到贸易战的格局中来,对多数人意见的被动反映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是人质式的针锋相对的对抗。如果将企业作为人质,那么贸易战就成了警匪游戏,只不过今次你是绑匪,下次我是绑匪而已。久而久之,必将损害企业在他国投资的土壤,从肥沃变成焦土,企业失去可以扎根的肥沃土壤之后的枯萎凋零,对贸易战的双方而言,都是不愿意看到的损失。

想要成为真正的解放性力量,“创造一个全新的多数”,就必须用彼此坦诚的建设性态度,吸引企业心甘情愿地投身他国的市场建设、参与他国的市场发展,最终经济上合作上都难分彼此的融合。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倍增“多数”,可能带来的市场乘数话效应是不可限量的。

 

【作者:瞬雨,自由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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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IT电子,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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