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微信小程序侵权案已判决,腾讯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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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微信小程序侵权案已判决,腾讯要承担责任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钛媒体注: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刺猬公社 (ID: ciweigongshe),作者:陈彬,钛媒体经授权发布。

2月27日,国内第一起小程序侵权案件,在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拉下了帷幕。

被告方是百赞公司,它未经版权方许可,在其所经营的微信小程序“在线听阅”、“咯咯呜”、“回播”上提供了《武志红的心理学课》的在线播放服务。受版权方委托,原告刀豆公司将百赞公司与腾讯公司告上了法庭。刀豆公司在诉讼请求判令中认为,腾讯公司应当有审核的义务,却放任了百赞公司的侵权行为,属于帮助侵权行为。

刀豆公司要求百赞公司立刻停止侵权行为,腾讯公司删除侵权的3个微信小程序,两者共同赔偿刀豆公司5万元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在诉讼期间,百赞公司主动删除了侵权的作品内容。

经过6个月的审理,杭州互联网法院最终下达判决,百赞公司需赔偿刀豆公司15000元的经济损失,原告其余的申诉被全部驳回,腾讯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法院的判决依据在于,微信小程序开发者服务器数据不保存在腾讯公司处,而是在每一位开发者自己的服务器上,因此腾讯公司对小程序开发者提供的,仅仅是架构与接入的基础性网络服务。

2006年国家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第14条规定,“通知—删除”的规则适用于“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开发者服务器数据的腾讯也就不适用上述的规则,没有刀豆公司所说“通知—删除”的义务。

为此,刀豆公司表示,如果腾讯公司不适用“通知—删除”规则的话,那么小程序的侵权行为又该如何快速解决呢?也有网友提出质疑,腾讯既然对小程序进行广告抽成,那么是否就应该有监管的责任呢?

目前,刀豆公司已针对“腾讯无责”的判决提交上诉状,法院正式受理。

同样情况,苹果被罚

2012年,国内曾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侵权案件。一处细节的不同,让当时的被告苹果公司和如今的腾讯公司遇上了完全相反的结果。

当时,某个第三方开发商未经原告李承鹏的允许,便把其创作的作品《李可乐抗拆记》发布到AppStore,提供有偿下载服务。原告李承鹏一纸诉状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刊登30日的道歉声明,并且赔偿30.5万元的经济损失。

和腾讯公司一样,苹果公司认为自己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并不存在任何的侵权行为。最终,苹果公司却遭遇了败诉,被判定需要赔偿原告李承鹏大量的经济损失。其原因就在于,法院认为,“苹果公司作为综合性的网络服务平台应用程序商店AppStore的运营者,对应用程序商店AppStore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和管理能力。所有开放商的应用程序,在AppStore内上线前,都必须由苹果公司进行筛选,同意是否分销。”

在这之后,苹果公司选择了上诉,经过法院审理之后,依旧被驳回了请求,以失败告终。

正是因为有着许多类似于上述案件的判决,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审理之初,便认为腾讯公司和苹果公司一样,是一般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

在审理中,腾讯公司的代理律师张延来,选择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介绍微信小程序平台的技术原理,将本次案件与前者做出区分。

“小程序表现为开发者独立开发运营的类似网站的组合页面,开发者利用小程序提供的页面架构程序和通用模块,编辑出自己想要的小程序移动页面,这一技术特征跟PC端的网页编程技术高度一致,不可能要求网页技术服务提供者去审查页面上的侵权内容。”这场官司结束后,张延来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说,小程序开发者的服务器数据并不在腾讯手中,腾讯公司也无法做到一一审核检查。

面对国内第一例小程序侵权案,张延来认为法院现在的判决非常有意义,“(可以让)这类服务提供者日后在侵权处理方面更加有章可循”。

不然,一旦像微信小程序这类基础性技术服务提供者也要承担“帮助侵权”和连带责任的巨大压力,难免会出现为了规避风险而肆意“封杀”第三方用户的行为,对整个互联网业态都会产生非常消极的影响。

“一旦法院认定小程序平台应当按照‘通知—删除’规则处理权利投诉,会导致只能删除整个小程序而不是其中的具体侵权链接的结果,这会导致广大小程序开发者将随时面临‘灭顶之灾’。”张延来在人民网的采访时补充说。

不过张延来律师也说道,基础性技术服务提供者并非不承担任何法定义务,对于明显违法信息的处理等仍然是其应尽的注意义务,从业者应当遵守。

问题是出在侵权方身上,还是平台?

伴随着这几年微信小程序的快速发展,各种小程序侵权现象也接踵而至。互联网时代,各种侵权行为就像是除不尽的杂草,流量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

腾讯公司曾对外公布,2018年全年关于微信小程序侵权的投诉就有近4000件。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两种类型的侵权上,一方面是小程序的昵称、头像和功能简介;另一方面则是小程序的内容,前面提到的侵权案就属于这一类。

这些侵权的小程序一旦被分享到社群当中,会迅速引起传播裂变,对版权方造成巨大的损失。而曾经一起小程序侵权事件挑动了大部分内容创业者的神经。

2017年12月,作为人物传记类公众号运营者的赵恩彪,参考改良了自己公众号内将名人的足迹标在地图上的玩法,创作出了“脚步地图”这一微信小程序,并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脚步地图”发布之初,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

等到6个月之后,“脚步地图”却突然日活量暴增到7000多人,一天之后用户更是涨到了30万人,直接导致了服务器的崩溃,“脚步地图”不得不维护数日。而在“脚步地图”维护的第一天,同样是公众号运营者戴宏民开发的微信小程序“西瓜足迹”上线,短短3天竟收获了过千万的访问量。不过这款“西瓜足迹”,却和赵恩彪的“脚步地图”在玩法和美术素材上几乎完全一致。

全国首例微信小程序侵权案已判决,腾讯要承担责任吗?

左为“西瓜足迹”,右为“脚步地图”

“辛辛苦苦创了两年业,马上就要看到希望了,没想到就这样泡汤了。”赵恩彪一气之下,将戴宏民的“西瓜足迹”告上了法庭。一周之后,腾讯公司下线了“西瓜足迹”这一小程序,此时赵恩彪已经损失了千万的流量。

专注版权服务的维权骑士与鲸版权的创始人陈敛在接受刺猬公社访谈时认为,面对侵权现象,微信小程序平台方需要采取有效机制来遏制侵权行为,减少版权方的损失。

“不要一切托以司法诉讼的名义去人为去抬高维权门槛,更何况司法诉讼本身也会占用司法资源,平台把大量的权属明确,侵权事实明显,证据确凿侵权case推给司法机关,我认为也是企业把自身本应承担的合规成本转嫁给社会的体现。”在陈敛看来,微信作为一款国民级App,保护版权是其本应承担起的责任。

但针对如今的状况,也有不同的看法。

茶几(化名)是一个小程序开发运营,他向刺猬公社表示,目前微信小程序的生态其实没啥问题,“高速发展的前期,所谓的山寨算是中国特色了,挺健康”。茶几说,目前小程序的门槛低,但是要做得好,就需要靠实力来打造自己的壁垒,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公平。

在茶几看来,在小程序的架构开发上,即便对方完全抄袭了他的交互界面和设计,也不会觉得这是抄袭。“我感觉就像餐饮店,你不会觉得互相有抄袭(有)很大问题。你可以把所有抄的东西,看成是标准化的东西,大家容易上手 ,符合用户习惯。(实际上)比拼的是能抄的以外的东西。”

至于小程序内容侵权的乱象,茶几则认为这和小程序本身没有关系。“小程序只是个工具,侵权的课程搬到别的地方照样是侵权。”他偏向于认为,内容侵权乱象的出现和平台无关,问题是出在侵权方身上。

艰难维权,哪招最管用?

侵权成本远低于维权成本,这一直是内容行业的痛点。

对此,陈敛表示乐观。“创业三年,我们和业内越来越多内容生态参与方一起推动版权保护和应用,这本身就是向好的。”维权骑士发布的“2018内容行业版权报告”中写道,被侵权的创作者数量占整体创作者的比例已经下降,从2016年到2018年由59%下降至41%,且内容创作者单篇内容的平均侵权次数也由8次下降到7次。

但摆在眼前的事实依旧十分严峻。在陈敛看来,想要打破“侵权乱象”,光是版权方主动维权还不够,需要社会多方的共同推进。对于平台方来说,对于版权侵权的治理态度和机制十分重要,需要主动遏制侵权行为;而对于司法来说,针对一些代表性平台上频发的侵权情况,也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对平台责任的界定和案件社会导向性的因素。

实际上,腾讯公司对于微信小程序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乱象,也并非是完全放任自由。目前腾讯公司针对微信小程序,通过《服务条款》《运营规范》《常见拒绝情形》和《开放的服务类目》建立起了四大运营规则,进行整治。

对于小程序资质不合格的开发者,腾讯会将其纳入黑名单并起诉索赔;而内容侵权与昵称、头像和功能简介山寨的情况,腾讯公司也会根据侵权投诉进行评估,从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搜索限制、处理侵权元素以及下架的处罚措施。

但对于“下架”这一处罚措施,腾讯公司非常谨慎。如果在进行侵权的评估时,开发者自行删除了侵权投诉的内容,例如第一起小程序版权案中的被告百赞公司,那么腾讯公司就会避免对整个小程序进行下架处理,保护小程序的整体权益。

目前,刀豆公司与腾讯公司的第二局比拼已经开始,最终的结果会偏向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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