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全国首个共享单车规定,人为破坏可能要被抓|钛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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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全国首个共享单车规定,人为破坏可能要被抓|钛快讯

钛媒体快讯|3月3日消息:今日,成都市交委、公安局、城管委联合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都由此成为了全国首个正式出台共享单车鼓励发展政策的城市。

这段时间以来,不断有新闻或网友反映,大量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丢弃、盗窃,上月有一篇名为《共享单车,真是一面很好的国民照妖镜》的文章还刷屏朋友圈

摩拜单车区域拓展总经理李裕贤表示,摩拜单车目前在成都已投放超过十万辆单车,损毁率在万分之一以下,相比北上广深,成都的损毁率是最低的。

据介绍,《意见》主要将从停放、管理和经营上做出进行规范和引导。

1、停放:将加快自行车停车点位划定工作

发布会上,成都市交委主任刘兵透露,共享单车从2016年11月16日开始落地成都,在至今108天里,成都中心城区的投放总量已达到32万辆左右,累计服务超过3000万人次,日均使用4次左右。

针对广泛关注的共享单车停放的问题,《意见》透露,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将加快自行车停车点位划定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保持停放区域内干净、整洁,维护好自行车停放秩序。

2、管理:市民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被追责

在共享单车的管理上,《意见》明确,共享单车的运营企业应自觉接受其服务机构所在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车辆要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鼓励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对于共享单车的使用者而言,《意见》指出市民应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共财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在职能职责的分工上,《意见》指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罚。

3、经营:企业应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对于共享单车的经营行为,《意见》指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但要注重保护使用者隐私,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同时,运营企业应当针对使用者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及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并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大对使用者的监督管理力度。

另外,《意见》在保障机制中特别增加“加大执法力度”这一条: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蓄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共享单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

分析人士指出,监管范围的扩大,有助于进一步保护共享单车不受破坏。据悉,《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其他区(市)县参照执行,有效期一年。(钛媒体编辑蔡荻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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