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星陷知识产权纠纷,被禁止使用“中国好声音”商标
【钛媒体综合】昨天(6月20日),也就是灿星制作推出的《2016中国好声音》首场录制当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了行为保全裁定:禁止灿星使用“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灿星方面对此的回应是“会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
《The Voice Of…》模式创造者和拥有人是荷兰Talpa公司。作为现象级音乐节目,《中国好声音》的授权费用水涨船高。2012年,灿星制作向Talpa公司支付的版权模式费仅为200多万元人民币,其后的三年,灿星制作每年支付对方6000万元人民币的版权模式费。不过,不断飙升的版权模式费,最终还是导致了Talpa公司和灿星制作的“分手”。
今年1月27日,Talpa公司发表声明,称已在1月22日向灿星的母公司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提出了临时禁止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随后,唐德影视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了在2016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8日期间,在中国大陆使用、分销、市场推广、投放广告、宣传及以其他形式的开发“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唯一授权。
近日,唐德公司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责令灿星公司和协助灿星公司组织和主办全国校园海选的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相关标识。
灿星公司则辩称,“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是浙江卫视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报批节目时确定并最终获准制作播出的综艺节目的节目名称。并且,“2016中国好声音”与Talpa公司节目模式完全不同,为原创的全新节目。唐德公司基于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及未注册驰名商标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采取保全措施对灿星公司等造成的损害将远远大于不采取保全措施对申请人带来的损害。
昨天的录制现场,虽然依然是那英、周杰伦、汪峰、庾澄庆四位导师坐镇,但导师的“转椅”被刺激的“战车”取代,一旦导师遇到心仪的学员拍下按钮,导师前面遮挡的像山门一样的监视器就会升起,其乘坐的“战车”就会从4.5米高的轨道顶端滑下,“冲刺”到学员面前!节目的英文名也从“The Voice of China”变成了“Sing!China”,连代表胜利的“剪刀手”LOGO也变了。
经审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唐德公司已获得独家授权,灿星公司等行为存在使用注册商标及构成侵权的可能性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而且,“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一旦录制完成并播出,将会产生较大范围的传播和扩散,可能构成对唐德公司独占许可使用权的侵犯。
名称为“中国好声音”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与“2016中国好声音”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可能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从而存在导致浙江唐德公司后续依约开发制作的该类型节目失去竞争优势的可能性,其对浙江唐德公司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责令灿星公司等单位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业内人士评论称,唐德此举更多的是为了干扰灿星“好声音”的节目制作。此次唐德申请行为保全的结果相当于将“中国好声音”冻结,在法院最终判决之前,唐德不能制作“the voice of China”,灿星也无法制作《中国好声音》。“这其实是一个双输的局面,最终只有‘the voice of …’的模式方Talpa能从中获利。”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法院该裁决并未提及浙江卫视,因此不论结果如何,浙江卫视依然可以如期播出《2016中国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