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来了,ICO在中国还能走多远?
近日,疯狂近半年的ICO市场连连遭受监管压力,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纷纷发声,对ICO的不正常现象提出警示。市场传言,ICO涉嫌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不排除直接取缔的可能。ICO接下来会不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遭受“一刀切”呢?
ICO缘何遭遇打压?
ICO是InitialCoin Offering或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的简称,是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明而创新出来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ICO一般发生在区块链项目的早期,筹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启动和开发。由于不像IPO那样需要严格的监管,ICO成为区块链初创企业最便捷的筹资手段,帮助许多优秀的项目如以太坊获得了启动资金。
最早的ICO源自2014年的以太坊,仅用42天时间就以每个以太币2.84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6000多万个以太币,募集了31531个比特币,用于支付以太坊项目开发和服务费用。
随着以太坊项目的成功,时至今日,以太币的价格已经涨到2300多元,当年投资以太坊ICO的人赚得盆满钵满。之后,又有The DAO、Bancor等成功的ICO项目,在极短的时间内募集大量资金。
于是从2016年开始,国内各种ICO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国内ICO项目数量今年以来呈指数级加速趋势(详见下图),募集资金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其中,充斥着大量骗局,一些人把开源代码简单地改头换面,就拿出来进行ICO,根本没有实际项目支撑。然后,通过虚假宣传其代币的升值前景等手段吸引不明就里的投资人购买其代币,危害极大。
有人说,再好的东西到了中国就会变味,这句话在ICO领域再次得到了验证。
ICO是非法集资吗?
银监会近日公布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或者以从事理财及其他资产管理类活动、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等名义筹集资金的”中,将虚拟货币这样的商品与一系列金融活动相并列,第三款“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种植养殖、项目投资、售后返租等名义筹集资金的”再次包括了ICO行为,突出了对ICO强化监管的意图。
但是《条例》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金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见,非法集资首先必须是筹集资金的行为,其次还要有承诺回报的行为。如果ICO的过程中,发售方做好风险提示,不承诺其代币未来必然升值的前景,由投资者自行判断风险收益,这样的ICO显然不属于非法集资。
那么,ICO是不是一种筹集资金的行为呢?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
ICO的法律实质是商品众筹
ICO一词虽然是模仿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生造而来,但ICO与IPO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从而募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的行为,其出售的标的物是股权,募集到的资金是法定货币。
而ICO是指一个区块链项目的开发运营商将该项目运行所用的虚拟货币(代币)进行出售,从而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开发的行为,其出售的标的物是虚拟货币,募集到的资金通常是另一种已被普遍接受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提出:“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根据这个定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中国不是货币而是虚拟商品。从销售的角度来说,绝大多数ICO销售的不是股权也不是债权,而是尚未生产出来的虚拟商品;从募集资金的角度来说,ICO募集的不是货币而是虚拟商品。
由此看来,绝大多数ICO不属于集资行为,而是一种类似以物易物的商品预售(交换)行为,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商品众筹行为。对于个别以项目股权或债券为标的的ICO,则可以纳入股权众筹或民间借贷范围进行监管。
因此,笔者建议国家承认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将其作为一种外币来对待,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监管。这样,所有的ICO在法律上都成为集资行为,可以运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现有的法律体系对其进行监管,无须一棍子打死,从而保护国内一些正规的、优秀的区块链创业项目健康成长。
ICO还能投资吗?
在目前国家监管政策尚未出台、ICO项目良莠不齐的情况下,ICO投资风险极高,建议普通投资者不要参与为好,可以投资像比特币、以太坊这样的成熟项目,风险较小。
对于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又有着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来说,可以把ICO作为一种风险投资手段,同时要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是了解项目可行性。作为投资者,首先要对所要投资的项目有充分了解。投资之前要认真阅读项目白皮书,对项目的业务目标、业务痛点、技术架构、技术创新点、代币ICO方案、资金用途等仔细进行审核,要确信项目是真正存在的,并且是可持续的。
对没有白皮书或白皮书里只有口号没有技术业务细节的ICO项目一律不予理睬。对已有开源代码发布的项目,更要详细分析其代码的创新点,看是否与白皮书一致。
第二是了解团队背景。一个优秀的团队是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对有严重品质问题或有劣迹的团队成员要敬而远之,哪怕其个人能力再强。另外还要看团队组成,业务、技术、商务成员是否搭配合理。
第三是看ICO方案有无收益承诺和风险提示。如果承诺未来收益,没有或弱化风险提示的,有非法集资嫌疑,一律不投。
第四是要分散投资,避免风险集中,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来源:苏宁财富资讯;作者: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洪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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