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组建非法集资登记平台,首对“e租宝”投资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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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综合】据央视新闻2月13日晚间报道,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即日起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登记期限为2016年2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

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其特别提到正在侦办的“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众多、涉及地域广泛、电子数据量巨大,仅用以往取证方式处理不利于海量电子数据及时汇总、统计、核实、甄别。

该负责人表示,为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投资人登记相关信息,便于投资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加快各地公安机关办案进度,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和投资情况、依法统一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安部组织建设了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该平台具备身份和投资信息登记、登记注意事项信息发布等功能,今后还将用于公安机关公告的其他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另外,投资信息登记不影响投资人依法行使报案的权利。

公安机关建议“e租宝”案件中未赎回资金的投资人在登记期限内及时登记,以免延缓案件查处、资产处置工作进度,影响自身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资料显示,“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去年12月3日,e租宝被爆被经侦突查,40余人被警方带回调查,疑涉嫌非吸自融等问题。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

今年1月14日,“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详见钛媒体报道《【钛晨报】e租宝承认九成项目造假,非法集资500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针对此类跑路事件,2015年12月28日,由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和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等部门共同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正式出台。意见稿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禁止发放贷款,禁止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要求P2P平台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这将导致现有不少P2P平台进行业务调整。(详见钛媒体报道《P2P监管新规出炉,加速行业清洗?》)

此后,多家银行也开始限制涉P2P交易接口。

1月22日,农业银行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止与违规违约支付机构合作的通知》,指出“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向P2P平台提供了农行卡支付通道,导致风险蔓延至我行,给我行声誉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2月3日,招商银行给第三方支付通知,以升级为由2月5日之后将停止P2P公司的充值支付业务。(详见钛媒体报道《【钛晨报】P2P信贷危机来临,招商银行跟进农行关闭P2P支付接口》)

路透社评论指出:“e租宝事件暴露了中国快速增长到2.6万亿美元的财富管理行业存在的风险。很多产品都是通过监管不严的渠道出售的,包括在线金融投资平台和私营交易所。”中国P2P行业缺乏监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截至2015年年底,倒闭的P2P平台数量已经超过了新增平台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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