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麻花诉影评人案第四次庭审,电影与影评人是天然公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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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麻花诉影评人案第四次庭审,电影与影评人是天然公敌吗?

开心麻花的第三部电影《羞羞的铁拳》于昨日上映,势如破竹,轻轻松松拿下首日过亿的票房佳绩。但两年前开心麻花的处女作,直到现在纷争还没有停息。9月26日,“开心麻花起诉影评人文白名誉侵权案”在北京朝阳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的第四次庭审。

两年前的旧案为何风波未平?专业律师尤其是双方当事人律师对此案怎么看?娱乐资本论说法讲堂,下面开启。

事件回顾

2015年10月15日,影评人文白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影画志”上发表了名为《炸裂!<夏洛特烦恼>居然全片抄袭了<教父>导演的旧作!》的文章,罗列了该片与美国1986年电影《佩姬苏要出嫁》12处相似的地方。不料这篇文章迅速获得了10万+阅读量,还被多家媒体转载。

一时间,《夏洛》是否抄袭成了舆论的焦点。

数据显示,抄袭一说对于《夏洛》当时的票房确有影响。该文章刷爆朋友圈的第二天(10月16日),电影由原先维持一个礼拜30%以上的排片迅速降为21%。

开心麻花诉影评人案第四次庭审,电影与影评人是天然公敌吗?

但这仅仅是影院方面的看法,据我们的观测,尽管从10月15日到10月16日,《夏洛特烦恼》的排片从37%锐减到21%,但单日票房却有增无减,从3364万涨到了3678万。(说明场均人次和上座率都明显增加)这或许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文白的文章,并没有很明显地影响大部分普通观众的观影选择。

但片方显然非常愤怒。

《夏洛》的两位导演闫非、彭大魔当即表态,从未看过《佩姬苏要出嫁》,不存在抄袭。而影片的总制片人、开心麻花总经理刘洪涛更是发表长微博,称“要与造谣者死磕到底”。文白随后又发文重申个人观点,鉴于两片立意相同、结构相同、故事的推动方式和角色类同,从个人角度看来,《夏洛》存在抄袭。

要求道歉无果,同年11月10日,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两位导演,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文白告上法庭,索赔221万人民币。

律师说法

这场官司打的是名誉侵权。对于开心麻花而言,需要的是公开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前三项或许是最重要的。北京律茶娱乐法的律师张继志告诉娱乐资本论,名誉侵权的案件于公司而言,定性判决意义胜于损失赔偿,类似的案例,一般会象征性赔偿。况且,名誉是个抽象名词,难以举证量化损失。

而且票房的走向变化,受多方因素影响,例如同期上映的新片竞争(文白文章发表时的10月16日,已经是“后国庆档”的新档期)多大程度上与文章是直接相关的,却难以证明。再次,就排片量造成的票房损失来计算经济损失,恐怕也是两百万远不能及的。

这是一个尴尬的数字。对于片方来说,两百万显然弥补不了损失;于个人而言,却又是得卖了房才偿还得起的数目。如此精确的赔偿金,究竟是如何计算的?

娱乐资本论联系了开心麻花的代理律师王军,对方称目前不便透露具体情况。不过,先前他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一数字是他与片方一起客观评估、综合考量名誉和经济权益损失的结果,还称“索赔并不是目的,我们希望能提出一个确切的金额,来让侵权方有所警醒,以及进行必要的震慑。”

而据北京中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文超之前向媒体解释,文白的文章属于文艺批评,任何人均有针对文艺作品进行批评的权利,核心在于其文艺批评是否带有主观恶意。如果文白的观点是他自己的真实表达,没有恶意,即使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甚至是错误的,案情定性也应仔细斟酌。

文白代理律师陈曦透露,目前原告提出的质疑在于,文章所发表的自媒体平台具有打赏功能,欲以此证明有恶意营销倾向,虽然所得款项仅几千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侵犯名誉权的故意跟获取打赏的动机应区别讨论,两者并非互为充要条件。

看似简单的案子,在具体环节上却有很多的讨论空间。当然,最终赔偿金额多少,还得看法官如何定夺。

电影与影评人,是天然的公敌吗?

从《夏洛》片方角度而言,辛苦创作的电影被质疑为抄袭,名誉受损,用法律武器维权是自然不过的。然而,对于影评人来说,因言惹祸的代价,是否会让今后的评论环境变得人心惶惶?

电影和影评,实际上是分属两个圈子的。影评于电影产业,往往起到一个鞭策的作用,但最近,这两个圈子却出现剑拔弩张之势。

近日上映的电影《缝纫机乐队》导演大鹏扬言要扇影评人@二月鸟语V “大嘴巴子”,怀疑对方没有看过电影就打了差评。《纯洁心灵》导演毕志飞更对豆瓣史上最低分的结果表示愤怒,而《娘子军传奇》导演孟奇则写了篇《致那几个邪恶的大号们》,讨伐有人“恶意差评、勒索删帖”,称“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体力!”

影评的言论境界线在哪?导演是否有必要跟几个大号过不去?在探讨这些问题之前,首先得弄清楚影评的具体概念。用中文理解“影评”二字,大家见仁见智。如果用英文,就能明白其中的区别了。

Movie review 和 film criticism 都指电影评论,但二者是有差异的。Review偏向观影指南,国内的豆瓣,包括国外的烂番茄和IMDb等网站,观众在短评区写的都是review。即便是媒体写电影评述文章,更多时候用的也是review一词。而film criticism是电影文艺批评,往往需要专业训练,要有丰富阅片量、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独到的审美能力作为支撑。

反观当下国内的影评环境,多数情况下movie review 和 film criticism并没有严格区分。因为影评的门槛不高,影评人的属性其实参差不齐。

学术派影评人扎实地在做理论研究;电影爱好者当起了自媒体,似乎也成了意见领袖;就连小娱我因看过好几场电影,竟成功在微博上申请认证了电影博主,也是个大V了。既然目前影评圈并没有明确的门槛及行业规范,又何必把影评人身份神秘化?因为权威一旦标榜,就会产生信息中间商。

开心麻花诉影评人案第四次庭审,电影与影评人是天然公敌吗?

图注:“大鹏打影评人”事件后,不少情绪激愤的人在豆瓣给二月鸟语的短评点赞,目前是豆瓣该片短评点“有用”最多的一条

说回到影评人与电影人之争,撇开言论自由边界的撕扯,小娱认为其中也有更为积极的一面。因为区区一篇差评而愤怒的背后,说明电影人如今对于作品口碑的重视超过以往,而口碑也越来越与票房成绩挂钩,这才导致片方对哪怕一丁点负面舆论鹤唳风声。

不过理性来看,左右中国电影票房的并非影评人(尤其不是严谨研究的学者型影评人),而是普罗大众。像豆瓣这样的平台,更多是集体意见的反馈,不会因为一两个“意见领袖”或“电影网红”而起决定性影响,片方和导演大可不必因此跳脚,否则不正中了帮刷评分的“信息中间商”的下怀?

当然,影评人也需要打磨自己的功力,提升专业素养,写出更多有理有据且打动人心的文章。我们既不愿意影评的自由性被抹杀,也不希望好电影毁在“信息中间商”手上。 

【钛媒体作者:娱乐资本论,文/蔡珊妮、红拂女,编辑/曹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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