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案终审,“三星太子”李在镕被被检方求刑12年
钛媒体快讯 |据韩联社报道,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被被检方求刑12年。
因涉嫌向总统朴槿惠和亲信崔顺实行贿,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于2月17日凌晨遭逮捕,2月28日被起诉,从被起诉算起,如今已经过去了160天。
之后,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3月9日对其进行了首次预审,李在镕方面全盘否认指控。从4月7日开始的正式审判,到本月7日的终审判决为止,一共进行53次审判。期间一共有59名证人出席,而朴槿惠作为最后一位证人,最终还是拒绝了传唤。
据韩国“亚洲经济”网报道,当地时间下午2点,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李在镕和4名前三星集团高管进行公审。据独检组方面掌握的情况,李在镕行贿规模达4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6亿元)。此外,李在镕被控诉的罪名还包括涉嫌在国会听证会上作伪证。
李在镕方面称,没有向朴槿惠不正当委托的证据或陈述,所以应被判无罪。但特检组表示,根据相关人士的证言和间接证据,就足以证明李在镕有受贿嫌疑。因为涉及到“闺蜜干政门”的核心,独立检察组预计将要求判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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