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可能重罪
上市公司又爆出黑天鹅事件。
7月3日,据新民晚报报道,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王某涉嫌猥亵女童,于7月1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
新城控股董事长因猥亵9岁女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新民晚报》还报道了案件的更多细节:
6月29日下午,涉案人王某于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对9岁女童实施猥亵。事后被猥亵女童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到上海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据悉,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据周某供述,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事发当天,周某对其谎称带其两个女儿(一个9岁,一个12岁)去上海迪士尼玩,将两女孩从江苏带至上海后,入住该酒店。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7月3日下午上海公安方面向媒体回复称,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涉嫌猥亵女童属实。
对于“董事长涉猥亵女童”一事,新城控股回应称:正开会研究相关情况。
此外,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目前多批身穿白衬衫的职员前往新城控股A座刷卡进楼。而前台安保人员通过对讲机不停通知各处出入口严查门禁,并强调“特殊时期”。
图片来源《中国经营报》
新城控股是什么公司?董事长又是谁?
据了解,新城控股集团1993年创立于江苏常州,现总部在上海,是一家跨足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的综合性房地产集团。
据官网显示,新城控股连续十年位列中国房地产行业前20强,目前总资产超人民币2900亿元。
2015年,新城控股集团在A股上市,股票代码 601155.SH。事件爆出后,由于A股收盘,新城控股股价并未受到影响,总市值963.40亿元。不过子公司新城发展控股(01030.HK)股价则一路暴跌。
据公开资料显示,新城控股2018年总营收541.33亿元。而新城发展控股2018年营收547.81亿元,同比增长34.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核心,盈利56.63亿元,同比增长约83.4%。
而新城控股董事长叫王振华,今年57岁,是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创办人。
2018年胡润百富榜显示,王振华父子身价达到230亿元,排在第133位。截至目前,新城控股总市值达到接近1000亿元。
除了在A股上市的新城控股外,王振华还有另外两家港股上市公司,分别是新城发展控股(01030.HK),以及新城悦(01755.HK)。
此外,钛媒体(微信ID:taimeiti)从企查查了解到,新城控股董事长曾于2008年8月完成了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EMBA)的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
获得多个社会荣誉,还设立过关爱青少年公益品牌
公开资料显示,王振华荣誉成就和社会职务众多。
王振华先后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江苏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 、常州市明星企业家、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等殊荣。
同时王振华还担任全国工商联执委、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房地产商会会长、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常州市人大代表、常州市工商联第十四届执委会主席等职务。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新城控股2013年创办了公益品牌“七色光计划”,致力于抚育、培养和教育贫困地区青少年,引起更多人士对贫困青少年群体的特别关怀。如今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被抓,不得不令人质疑。
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被抓,会怎么判?
王振华有可能被判处什么刑罚呢?钛媒体(微信ID:taimeiti)也查询了相关刑法:
按相关法律规定,按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删除“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所以对于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涉嫌强奸罪。
另外,猥亵幼女仍然涉嫌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显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显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此外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次王振华的情节恶劣程度,除了本案现有披露情况,还要看侦查中能不能挖出更多案情。不过钛媒体(微信ID:taimeiti)同时认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作为获得很多社会荣誉的影响力的社会知名公众人物,如果犯罪事实确凿的话,王振华的惩罚程度理应要高于普通人。
另外值得注意的细节是,王振华的本次被披露出来的作案细节行为过程不像初犯,是否还有更多类似案情存在,希望警方能更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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