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进京证每年限办12次,非京牌违规上路、停放将受罚则 | 钛快讯
钛媒体快讯 | 6月15日消息:今天,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明年11月1日起,外埠载客车辆进北京六环和通州须办理“进京证”,每车每年最多可办12次,每次使用期限最长7天。
根据北京相关的城市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北京车辆要控制在630万辆以内,而截至今年4月,北京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即北京号牌的机动车达596.8万辆。
据新华社报道,目前在北京,每天进入六环路范围内行驶和停放的外埠号牌车辆数量已经突破70万辆,而真正长期在京行驶的外埠车辆要远超过这个数字。
因此,《通告》中透露了对外地载客车辆严控的原因是,为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长期在京使用方式规避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确保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压力和停车资源供需矛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根据《通告》的相关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也就是说,每辆外地牌照车辆每年最多可在北京行驶84天。
此外,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的车辆,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而对于六环路和通州以外的区域,由各远郊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外埠号牌的载客汽车凭进京通行证通行的区域。
据相关报道,此前在2015年北京市日均办理车辆进京通行证达5万张,而到了2016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出台新规定,规定外地客车通过“北京交警”APP,在网上可办理“进京证”,持电子凭证就可行驶。此后,日均办证迅速增长到10万张以上。2017年以来,平均每周办理72.5万张。
而随着《通告》的落地,未来进京证不可能再有所谓“随便买,无限用”的情况出现了。
另外,尽管有关部门给予了1年多的缓冲期,但《通告》的出台势必将对汽车产业及相关行业造成巨大影响,首当其冲的是二手车市场。根据公安部统计,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17亿辆,2017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068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累计二手车交易1240.09万辆,同比增长19.33%,交易金额达到8092.72亿元,同比增长34%。由于二手车限迁政策在2018年的逐步取消,未来二手车的异地交易增长也很可观。而此次《通告》发布后,可预见的未来几年内二手车市场仍将维持增长态势。
同时,伴随《通告》在未来的落地,对北京的新车以及电动车交易的影响不容小觑,而且对于共享汽车等新经济业态的成长也有一定的影响。
附相关公告全文:
为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长期在京使用方式规避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确保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压力和停车资源供需矛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三、下列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上述范围内行驶,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一)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二)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上述范围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五、上述范围以外区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由各远郊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凭进京通行证通行的区域。
六、《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4〕29号)中关于载客汽车的交通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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