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漫游路(六):国际漫游的技术实现及反欺诈问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宁宇
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移动通信的演进主要是无线技术的不断发展。
其实这是错觉,至少是不完整的概念。
移动通信从1G演进到5G,每一次的升级都是核心网的大变革,只不过这种升级改造是内部的、封闭的,不像直接与用户有关的终端和无线产业,所以核心网的变革往往被忽略。
但是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网络的变迁和运营的调整,主要缘于核心网。核心网的一次次全面升级,从结构上大幅降低了通信业务的实现成本,不仅让移动通信走进了千家万户,还能让运营商有利可图。
要穷举核心网创造的价值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个系列里,我仅谈一个移动电话的业务--漫游,借助这个业务的诞生、成长和演进,揭示移动通信网络的演进轨迹。
第一篇回忆了第一代移动通信的人工漫游,第二篇回忆了第一代移动通信的发展历程以及联网漫游工程,第三篇回忆了第一代移动电话漫游的计费结算历史,第四篇回忆了GSM的核心网如何体系化地解决漫游问题,第五篇回忆了GSM的国内漫游结算以及结算杠杆的价值。这第六篇谈谈国际漫游的技术实现、结算规则,以及反欺诈的问题。
国际漫游技术实现方式
GSM当年还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叫全球通,相对应的口号是"全球通,通全球",指的就是国际漫游。在国际通信资费高昂的年代,国际漫游权限本身就是高端客户的一个标签,所以后来全球通成为中国移动的高端客户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
从通信技术实现角度看,国际漫游和运营商的国内漫游没有本质差异,甚至和GSM本地通话的流程都很像。用户开机后通过信令在HLR进行鉴权,鉴权通过之后用户就可以正常接打电话了。只不过有两点特殊:一是信令通道是国际链路,二是通话大多是国际长途,没有同城特例。
运营商之间要开通国际漫游,首先是运营商之间签署漫游协议,协议内容既包括技术方案,也包括运营方案。前者主要是对各种技术指标进行定义;后者则涉及计费、结算、财务、纠纷处理等内容。
然后,运营商之间要进行漫游测试,主要是技术和运营两方面。前者负责漫游业务能使用,后者验证合作双方对运营理解的一致以及流程畅通。
如果两家运营商的漫游测试通过,就可以转入到运营阶段。
由此可见,国际漫游业务的运营成本比较高,不仅因为无论是信令链路还是话音电路,都是国际业务;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复杂冗长的运营流程、沟通成本、以及后面谈及的欠费风险等。运营商要与漫游合作伙伴开通国际漫游,无论是前期的签约、测试,还是之后的运营、结算,都是非常复杂的,规模小的运营商很难负担起这样的成本。
于是,就诞生了专门经营国际漫游业务的清算中心。那些规模比较小的运营商,可以找一家清算中心作为国际漫游代理商,给清算中心交一些手续费,由它去开通和运营国际漫游业务。
国际漫游的资费结构
与通信网络不同,国际漫游的资费设计并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完全可以是运营商之间的内部保密协议,这就意味着运营商有自行操作的空间。
国际漫游资费有几个分类和维度:来访/出访,(对用户的)计费/(对漫游合作伙伴的)结算,结算价/服务费。
来访资费,就是国外的用户来国内漫游。这个资费标准其实不是对客户的最终收费,是对国外漫游合作伙伴收取的费用。一般来说,在一个国家里,对不同国家的来访用户的收费费率都是一样的,比如当年中国移动对所有漫游来访用户的收费都是2.88元/分钟。但是,如果与某一个定向的国家/运营商有特殊协议,就可能需要按照特殊的资费进行处理了。
出访资费,就是国内用户在境外漫游时的资费,这种情况要区分:是国内运营商向境外运营商支付的结算费,还是国内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的费用。前者的资费是根据漫游协议,由国外运营商定价和计费,向国内运营商收取的结算价格;后者是国内运营商在这个结算价格的基础上,加收15%的服务费后,再向用户收取的最终费用。
所以对于运营商来说,国际漫游的收益是这样的:对国际漫游来访用户,运营商按照自己的定价从漫游合作伙伴那里收费;对国际漫游出访用户,则是在漫游合作伙伴计费的基础上加收15%向用户收费,自己留下这15%作为服务费,剩下的支付给漫游合作伙伴。
国际漫游的反欺诈
在漫游的通信技术实现方面,GSM有了很大的改进;但对于国际漫游的运营设计不周全,运营风险和漏洞给运营商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失,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恶意盗打获利。所以如何减少国际漫游的反欺诈,也是当时GSM的一个重要的运营课题。
这种欺诈风险与GSM的通信技术架构有关。归属地运营商是在通话前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并不会介入到通话过程中,因此归属地只有等到拜访地把话单传回的时候,才了解到客户的通信行为,才能根据通话的时长、对端号码等信息计算出话费,对客户进行提醒、停机等操作。这中间的时间差,就是造成欺诈的风险点。
在这个系列的第三篇里,我介绍了模拟移动电话的结算,其中提到,由于话单的采集还是脱机读磁带的方式,所以话单的延时非常长,甚至有通话结束半年多才接到缴费通知的情况。到GSM国内漫游的时候,由于全网计费采集的提速,漫游话单基本可以做到和本地话单同时缴费了。
可国际漫游就不一样啦,周期长得很,晚三四个月都是常事,甚至还有半年多才把话单送过来的。这么长的结算周期就容易形成风险,有的用户发生了高额费用之后弃卡,形成了归属地运营商的坏账。更有甚者,有人在国际漫游状态下大量拨打信息台,导致运营商支付巨额结算费。
为防范这种漫游欺诈行为,运营商一方面加强对客户的管理,比如在开通国际漫游时用户要交较大额度的押金,另一方面与漫游合作伙伴联手,加强对高风险用户的管理。比较典型的做法就是"高额报告"。
在运营商相互之间签署的国际漫游协议里,对于高额报告的定义和操作要求通常是:如果国际漫游来访用户在拜访地一天内发生的通信费用超过50SDR(特别提款权,1SDR约合1.3-1.5美元)时,拜访地运营商要以传真方式将信息传递给归属地运营商;如果没有及时传送,归属地运营商有权拒付该用户的国际漫游费。
高额报告的载体必须是传真,这种文本传送的方式增强了法律效力,但这种非数字化的方式加大了处理的难度,所以高额报告的处理效率很低,只是对欺诈行为有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但无法彻底排除风险。
无论如何,GSM的技术都比模拟移动电话成熟很多,而这种成熟度主要体现在核心网方面。后来的CDMA在无线技术方面比GSM更有优势,但在核心网方面却没有本质性的领先,所以整体来看,这两种制式都属于"第二代移动通信"。
在第二代移动通信的中后期,移动通信网络开始具备数据通信能力,最初是能够将移动电话接入互联网,后来依托数据通信能力开始提供电信增值业务。这个时候,恐怕没有多少人意识到,一个伟大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即将到来,通信网络的演进一步步地从话音时代走向数据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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