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动反垄断大棒,美国真要对科技巨头们动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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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注: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魔铁的世界(ID:jiangpeiyu0916),作者:蒋培宇。本文首发腾讯科技,钛媒体经授权发布。
在欧盟对谷歌接连开出天价反垄断罚单后,美国又对亚马逊、脸书(Facebook)、苹果等硅谷科技巨头(包括谷歌)挥起反垄断大棒。
在《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诞生之初,美国反垄断是为了“防止消费者被(寡头)打劫”,但这四家巨头要么都有各自强劲的对手,算不上寡头地位,要么提供的是免费服务,够不上漫天要价的红线,这次却被反垄断大棒盯上,只因为背后的逻辑已经变了。
划重点:
1、100多年来,还没有一家美国巨头因为自己政府反垄断而倒下。
2、垄断和反垄断是寡头和监管机构玩的猫鼠游戏,在这个游戏中,像AT&T那样开放专利或默许竞争对手发展,往往成为“鼠”能否和“猫”达成和解的必要条件。
3、美国反垄断的逻辑,是通过迫使AT&T和IBM等科技巨头开放专利或让出部分市场作为诉讼和解的条件,给新生企业腾出空间和阳光,从而保持科技创新活力,维持美国科技大国地位。
以下为文章正文:
进入6月份,亚马逊、脸书(Facebook)、苹果和谷歌等硅谷科技巨头的高管们可能迎来不眠之夜。
美国众议院司法机构小组委员会负责人6 月 4 日向媒体证实,亚马逊、谷歌等4家科技公司将面临美国众议院的反垄断调查,公司的最高负责人将被要求配合调查进行作证。
此前,四巨头已相继进入欧盟反垄断准星,其中谷歌已经被击中,2017年以来,被欧盟连开三张反垄断罚单,罚款金额总计高达82.3亿欧元,相当于2018年净利润的1/3。
在自己的头牌企业被欧盟连番棒打的情况下,美国又跟着动刀,难道真的是为了保护市场公平在大义灭亲?
答案还真的没那么简单,因为欧盟是真刀真枪开罚单,美国则是高举轻放,100多年来,还没有一家美国巨头因为自己政府反垄断而倒下。
反垄断大戏接连烂尾
美国的反垄断起点可以上溯到1890年,当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颁布,以法律形式明确禁止垄断协议和市场独占行为。
1914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克莱顿法》颁布,明确禁止价格歧视、独家交易、会严重削弱竞争的并购活动等经营行为,对垄断行为的认定进一步细化,处罚的手段丰富多彩,包括罚款、监禁、赔偿、民事制裁、强制解散、分离等。
以这三部法律为准绳,100多年来,美国出现不少反垄断经典案例,寡头们的势力扩张也得到遏制,但并没有寡头因反垄断破产关门。
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帝国”在1911年被拆分为30多个独立石油公司,但埃克森美孚仍然是世界最大的民营石油天然气生产商,目前市值3132.28亿美元(按6月13日收盘价计算),位列世界500强前十。
AT&T、IBM、微软、英特尔等老牌的企业也曾被美国反垄断调查,但结局却是有惊无险的“大团圆”:
IBM反垄断案始于1969年,当时美国政府控告IBM“企图垄断、并且已经垄断了洲际贸易和商业通用计算机市场”,官司打到1982年,耗时13年,最终美国政府以“没有必要”为由撤销诉讼;
美国司法部1998年对微软发起轰动全球的“世纪审判”,提出6项指控,要求拆分微软,但到2001年,美国司法部又与微软达成和解协议,这出反垄断大戏烂尾得就像《权力的游戏》第八季;
英特尔在2009年被欧盟开出10.6亿欧元罚单后,美国司法部启动了强力反垄断行为,引得市场一度认为英特尔会成为反垄断菜板上的鱼肉,但结果是没有了下文;
AT&T在1984年被拆分为8家小公司,算是美国反垄断名单中运气较差的企业,但并没有因此衰落,反而继续发展,1994年销售收入近700亿美元,还能轻松维持贝尔实验室高额的研发费用。
实际上,100多年来,美国反垄断大棒下,被拆解的公司仅有埃克森美孚和AT&T两家,绝大多数巨头最后都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少部分会交一些罚款。但这些惩罚措施和欧盟的比起来,简直温和的不要不要。
欧盟则是真刀真枪干。2004年至2008年,欧盟累计对微软开出16.8亿欧元罚单,单笔8.99亿欧元,一年后被英特尔的单笔10.6亿欧元罚单刷新记录,2017年后谷歌从欧盟领到的罚单,无论是单笔还是总额,均再次刷新记录。
不过,由此说美国的反垄断是在作秀也并不准确。
反垄断大棒砸出硅谷
1953年8月的一天,东京通信工业株式会社的代表走进AT&T下属的美国西部电气公司。他此行的目的,是购买贝尔实验室发明的晶体三极管专利授权。一年前,这个日本人的同事就联系西部电气公司,要求购买晶体三极管的专利授权,但对方没把他当回事,以事务繁忙为由拒绝了。
这次来,已经是这个日本人托了很多关系的结果。
花费2.5万美元后,西部电气公司签订了晶体三极管的专利授权协议。两年后,东京通信工业株式会社制造出晶体管收音机,为方便收音机打开美国市场,公司改了个很美国化的名字“Sony”。那个日本人就是Sony的创始人盛田昭夫。
以晶体管收音机为起点,Sony公司后来渐渐成长为全球消费电子巨头。
晶体管收音机并不是Sony的独创,一年前的1954年10月,德州仪器就发布了全球第一款晶体管收音机TR-1。也就是说,德州仪器也购买了贝尔实验室的晶体三极管专利授权。
实际上,当时只要愿意花2.5万美元,谁都可以购买AT&T的专利授权生产晶体三极管。正因为晶体三极管的发明没有被AT&T独占,才会出现仙童公司、英特尔、AMD等芯片企业,最终成就了硅谷,出现今天连接全球的信息社会。
当然,不是AT&T多么伟大,愿意开放重大发明专利授权,而是因为它当时正面临反垄断诉讼的麻烦,开放晶体三极管专利是美国政府推动的结果。
1949年,美国司法部对AT&T提起反垄断诉讼。为了应对诉讼,AT&T制定了一项披露和相互特约经销的政策,便于向外转让贝尔实验室的专利技术。
根据1956年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内容,其中有专门条款要求AT&T开放适用广泛的半导体技术专利授权,这其中就包括晶体三极管专利。这就说明,此前AT&T的开放授权行为属于被迫为之。
美国司法部这么做也是有考虑的。体积庞大、能耗高、寿命短的真空管难以适应当时正在发展的导弹和计算机技术,而完全避免了真空管缺点的晶体三极管看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推动美国尖端军事技术发展,但AT&T垄断这一技术显然不利于晶体三极管技术的推广和发展,最终会束缚美国在军事技术上的领先(当时美国军方是晶体管等先进技术的最大客户)态势。
当然,最后的结果有点出乎意料,晶体三极管在民用领域大放异彩,硅谷也由此形成,一个改变人类社会的芯片产业就此诞生。
猫鼠游戏逻辑
垄断和反垄断是寡头和监管机构玩的猫鼠游戏,在这个游戏中,像AT&T那样开放专利或默许竞争对手发展,往往成为“鼠”能否和“猫”达成和解的必要条件。
1971年,IBM在小沃森时代即将结束时,被美国司法部盯上了,反垄断官司打了10年,直到1982年双方才和解,而和解的条件之一,就是IBM必须开放一些技术,让对手们也有饭吃。
当时IBM生金蛋的母鸡是大型机业务,一份销售合同价值上百万美元,每年还能收取10万美元左右的服务费。相比之下,IBM PC虽然大受市场欢迎,但开始的销售额只占整个公司收入的1%左右。
于是,IBM选择开放看起来没啥钱途的PC技术和标准,允许市场销售IBM PC兼容机。结果就是英特尔和微软分别成为微处理器和操作系统的霸主,康柏、戴尔等个人电脑厂商做大。硅谷继半导体存储芯片之后,再次凭借个人电脑引领全球,使得美国依然占据科技创新高点。
1997年乔布斯回归苹果公司后,做了三件让外界炫目的事:结束和微软10年诉讼;让微软投入现金为苹果输血;让微软再次为麦金塔电脑编写软件。比尔.盖茨之所以痛快地答应乔布斯的要求,不是被他的“现实扭曲场”魅力打动,而是微软陷在了反垄断泥潭里,帮助苹果公司就等于帮助微软自己。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反垄断的逻辑,是通过迫使AT&T和IBM等科技巨头开放专利或让出部分市场作为诉讼和解的条件,给新生企业腾出空间和阳光,从而保持科技创新活力,维持美国科技大国地位。
结局可能“大团圆”
从对AT&T的反垄断开始,防止“消费者被(寡头)抢劫”的目标,已经切换为如何保证美国继续占领科技创新的前沿高点,因此,防范市场独占、价格操纵等垄断行为,已经让位于防范专利技术垄断,所以才会有:欧盟反垄断,真刀真枪罚巨款;美国反垄断,最后大都和解。
但美国这种有条件和解的反垄断,一方面使美国的科技公司很少通过资源驱动(圈人头)来建立市场优势,而是通过技术驱动来提高市场门槛,另一方面,完美引领半导体芯片、个人电脑和互联网革命等浪潮。
回到开头所说的谷歌、脸书、亚马逊和苹果等头牌企业。
按照构成垄断的标准,这四家公司其实多少都有点冤枉,在互联网广告市场,谷歌和脸书其实互为对手,亚马逊绕不过阿里巴巴这个强劲对手,苹果在智能手机市场的份额,连第一都算不上,正为如何保住前三的位置焦头烂额。
那么,它们这次为何会被自家政府的反垄断大棒盯上?不排除美国政府想要用对待AT&T、IBM、微软等巨头的手段,在它们身上如法炮制一遍。
毕竟,以谷歌、脸书、亚马逊和苹果当前的市场地位,以及各自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领域积累的专利拥有量,在反垄断调查的威慑下,也可能让出部分市场空间/开放部分技术,争取与政府和解,从而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促使美国像过去一样,在5G、人工智能等未来赛道上保持领头羊地位。
但这场反垄断能否取得如AT&T那样的砸出一个硅谷的成果,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美国不会像欧盟那样开出天价罚单,结局很可能又是有惊无险的“大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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