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重新确立网络中立性原则?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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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重新确立网络中立性原则?并没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钛媒体注:本文来源于新浪科技,作者:郑峻,经钛媒体授权转载。

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对网络中立性原则的上诉,特朗普政府的监管松绑政策遭到重大挫折?

但是,并没有。这样报道新闻的国内媒体显然没有仔细阅读英文,更没有去了解最高法院究竟判了什么。

真实的情况是,美国最高法院周一拒绝受理互联网接入服务行业机构USTelecom和Century Link对2016年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关于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确立网络中立性原则相关判决的上诉要求。

句子越长,看起来越费劲。到底是什么意思?还是先来说说网络中立性这件事。

什么是网络中立性?

2015年2月,在奥巴马政府时期,民主党人占据主导的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通过了“网络中立性”监管原则,将移动运营商和宽带服务商视为和电话服务一样的公用事业,从而接受80多年历史的1934年联邦通讯法(Communication Act)监管。根据这一原则,网络接入服务商必须平等对待互联网上的所有流量,不得区别对待特定的互联网服务(不能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创建快速通道)。

打个比方,移动运营商和宽带服务商就像是修桥铺路的,架设了互联网高速公路,而各家互联网公司就像是在高速公路上运行的各种轿车、客车、货车甚至重型卡车(YouTube或者Netflix这样的视频服务商)。但根据网络中立性原则,修桥铺路的公司无权向大货车或者重型卡车收取额外的过桥过路费,也不能开辟一条快速通行的收费车道。

显而易见,这一监管原则在得到谷歌、Mozilla和Netflix等互联网公司欢呼的同时,也立即遭到了Verizon、AT&T和Comcast等网络接入服务巨头的抗议和上诉。这项原则的确立,意味着他们只能扮演管道的角色,无法通过自己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来获得更多营收。举例来说,根据网络中立性原则,宽带服务商Comcast不能向Netflix这样的带宽占据大户收取费用,也不能选择加快或者减缓某个具体网络服务的网络。

2016年6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网络接入服务商及行业协会提出的上诉,确认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有权利对宽带服务商实施与电话服务商相同的监管法规,即将互联网服务视为公用事业,从而确立了FCC在前一年通过的网络中立性原则。

这一判决意味着奥巴马的民主党政府和他所支持互联网服务公司取得了重大胜利。当然,网络接入服务商再次提起上诉,将这一案件捅到了最高法院。这就是今天最高法院拒绝受理的具体案件。

特朗普废除奥巴马政策

然而,政局更替,风云突变。随着意外获得大选胜利的特朗普在2017年上任,联邦通讯委员会也进行了人员更替,主张放松监管的共和党人重新占据了多数席位,移动运营商和宽带服务商因此时来运转。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新任主席阿吉特·帕伊(Ajit Pai)公开表示,对网络接入服务商实施80年前的监管法律,阻碍了他们进行创新的动力,也限制了他们斥巨资兴建移动网络和宽带服务的积极性。帕伊此前在2015年投票反对确立网络中立性,但当时民主党人占据多数。

2017年12月,共和党人占据主导的联邦通讯委员会同样以3:2的表决结果,宣布废除网络中立性原则。如今欢呼的变成了移动运营商和宽带服务商,而民怨沸腾的改成了互联网公司,这意味着他们可能要付出额外的费用,换取自己的网络服务获得更好的网速。当然还有始终站在他们背后的民主党人、立场鲜明反对特朗普的美国主流媒体以及自由派民众。他们将这个问题上升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高度,认为废除网络中立性原则等于给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审核过滤封杀互联网内容的权利。

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美国中期选举过程中,网络中立性甚至都不是民主党和自由派用来攻击共和党和特朗普政策的话题之一。实际上,这个问题真正涉及到的是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而不是普通网民的实际体验。

有趣的是,特朗普上任之后,始终如一、孜孜不倦、持之以恒地废除前任奥巴马的各项政策,网络中立性只是其中之一。如今为了给中期选举拉票,已经卸任的奥巴马精力充沛地参加各种民主党集会,猛烈公开抨击特朗普的各项政策和个人品德。前总统和现总统互相怒斥对方是谎话连篇的骗子,对撕得这么难看,在美国历史上也是罕见。但是……吃瓜群众觉得很好看。

既然特朗普政府都已经废除网络中立性了,那为什么还要找最高法院?因为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此前的判决先例对后续的类似案件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特朗普政府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受理这一案件,从而彻底推翻2016年上诉法庭的判决,未来类似的案件无法以这一判决作为先例。

没有达到审理标准

那么,最高法院为什么拒绝审理这一案件?实际上,美国最高法院每年最终受理的案件,仅仅占据了案件总数的1%,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这种拒绝受理的待遇。对于是否受理上诉案件,大法官们有着自由否决权。九人组成的最高法院是否接受审理一个案件,需要四位大法官同意。

根据最高法院的公开文件显示,在这一案件中,三名保守派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萨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和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表示,鉴于联邦通讯委员会已经废除了网络中立性原则,他们同意受理这一案件,推翻2016年上诉法庭的判决。

不过,由于两名保守派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和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宣布回避。因为卡瓦诺正是来自案件涉及的华盛顿特区联邦上诉法庭,而罗伯茨大法官则持有AT&T所收购的时代华纳的股权,存在利益冲突。而四名自由派大法官全部持反对意见。这意味着,这起上诉案只有三名大法官同意受理,没有达到受理标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最高法院在敏感问题上采取回避了。今年2月,最高法院就因为不符合正当上诉程序,拒绝受理特朗普政府要求终止奥巴马政府非法移民儿童项目(DACA)的相关上诉案。这同样不代表最高法院对这一案件发表意见,而是因为不符合正常的上诉流程。今年4月,最高法院也拒绝受理61名中美洲非法移民(这次真的是妇女和儿童,她们的庇护要求此前被拒绝)的上诉案件,不愿卷入非法移民问题。

所以到底是谁赢了?

上诉的核心是什么?并不是网络中立性本身,而是联邦通讯委员会有没有权利通过这样的监管原则。最高法院现在拒绝受理上诉,意味着默许了联邦通讯委员会完全有权监管。

换句话说,联邦通讯委员会有权确立网络中立性原则,也有权废除网络中立性原则。再换句话说,未来民主党政府上台之后,民主党人重新占据主导的联邦通讯委员会依然可以再次确立网络中立性原则。

支持网络中立性原则的自由派可以认为,自由派大法官拒绝审理此案,给未来重新确立网络中立性留下了可能性。但另一方面,最高法院这样处理,也并不等于确立了网络中立性,而是选择了置身事外。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主席阿吉特·帕伊发言人对此表示,“虽然我们认为最高法院应该采取适当程序废除2016年华盛顿特区联邦上诉法庭的判决,但这一判决也等于承认了联邦通讯委员会有权将网络宽带是为信息服务,因此我们相信这相当于支持了委员会2017年《恢复网络自由法案》(Restoring Internet Freedom Act)。”

此案原告、宽带服务商行业协会USTelecom则表示,“最高法院拒绝审理此案并不意外,因为去年联邦通讯委员会已经废除了网络中立性原则。”

有趣的是,去年废除网络中立性的法案名称就是《恢复网络自由法案》,这个法案一方面被互联网公司、自由派和民主党抨击是扼杀网络自由;另一方面却被网络运营商赞扬为给他们解绑,有助于提供给民众更优质、更快速、更便宜的网络服务。利益不同,各说各话。

关于网络中立性的纷争并不限于这一案件。在特朗普政府废除网络中立性之后,民主党占据主导的各州政府纷纷宣布要通过法律重新确立网络中立性原则,其中包括了加州、俄勒冈、佛蒙特和华盛顿州这四个深蓝州。上个月加州率先签署相关法律,确立了网络中立性原则。然而,加州州长签字生效的当天,就遭到了美国司法部的起诉。目前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加州政府同意暂时搁置网络中立性原则的法律。

网络中立性,需要站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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