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前买一家P2P,这个险值不值得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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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互金协会发文称,“鼓励知名投资机构、国资背景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投资入股、整合网贷机构”。我将之视作一种求助信号——呼吁市场机构入场,不是接手烂摊子,而是借巨头之手搭建风险隔离带。
打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节点在2020年(2017年召开的中国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之后三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首,并明确提出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留给P2P整改的时间已经不多。在接下来一年半的时间里,地方监管机构要做好两件事,一是给出备案名单,二是责令不能备案的平台有序清退。
平台密集清退,容易发生踩踏事件,连累能备案的平台出险。时间紧、任务重,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此时引巨头入场,能阻断恐慌情绪,稳住市场信心,让整改备案动而不乱。
监管释放求助信号,选择权,交到巨头手中。买,还是不买?
时机
我们厌烦一个东西时,我们会讨厌它的一切,包括谈论它的文章。说实话,这样的东西并不多,P2P就是其中之一。
大批的出借人被P2P坑了,大量的机构也饱受折磨。最近一段时间,一众巨头系、国资系、上市公司系P2P在狼狈退出,背后的股东叫苦不迭——互金赛道那么多,偏偏把宝押在P2P上,错失机遇事小,惹一身骚事大。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P2P上栽了跟头,这辈子也不想和P2P打交道,这是正常的心理防御机制。可在商言商,真理不站在心理防御机制那一边。该不该买P2P,与P2P的过去无关。
自销售金交所定制化理财被叫停后,互联网巨头货架上缺失了高息固收理财,对P2P是有渴求的,只因备案不明,不敢下场。
最稳妥的做法,是在备案名单里挑选入股标的,可避免过早介入鸡飞蛋打的结局,缺点有二:
一则合适标的难寻。最新的监管精神将P2P分为全国性平台和区域性平台,全国性平台门槛高、数量有限,区域性平台则反之。全国性平台是理想的并购标的,可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备案后再选,未必有得选。
二则要价高。备案之前入股,是雪中送炭,备案之后,只是锦上添花。巨头们排队来入股,不但要出高价,还要在管理权、资源互换层面做更多让步,想完全控股,更是难上加难。
现在入手,虽可能踩雷,却也有三项好处:
一则响应号召,为监管雪中送炭。不说投桃报李之事,起码并购过程更顺利。
二则助平台渡难关,在标的挑选上有更多空间,价格便宜,有更大话语权。按照新规要求,P2P平台在合规整改过程中要补足资本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出借人风险补偿金。
全国性平台,需合计提取待收余额的9%,百亿规模对应9亿真金白银,压力着实不小,对愿意入股的白马骑士,想来是举双手欢迎的。
三则人心未定,品牌加持效果好。待备案落地,出借人闭着眼睛投资,更看重收益,巨头的牌子也未必好使。
综合来看,只要能降低踩雷风险,提前入手更划算。
如何避雷呢?
避雷
没有平台把“雷”字写在脸上,尤其这段时间,红岭创投清退、团贷网出事,头部平台也暗藏玄机,更是让潜在买家无所适从。
此时,巨头有心做白马骑士,很可能只是接盘侠。什么叫接盘侠,就是接手一堆麻烦,陷入泥潭。
P2P做的是高杠杆生意,5亿注册资本(这算大平台了)对应百亿待收余额。对于买主来讲,5亿投进去,获得了控制权,可能还要更多个5亿填进去,才能解决麻烦,获得经营权。花5亿买入,接手的却是百亿风险,这百亿风险就叫泥潭,这种行为就叫接盘。
如何避雷呢?
有个原则可确保安全:量力而为。
P2P的潜在风险以待收余额边界,50亿待收的平台,能制造的最大麻烦也就是50亿。量力而为,确保能HOLD住待收余额,就不会动摇根基。
当然,这个做法太过保守。正常情况下,只要对假标一票否决、重点关注期限错配,并结合底层资产类型(大标还是小标、场景标还是现金贷、信用标还是抵押标等)、来源渠道(自营与第三方比例、线上与线下比例等)、历史不良率等调整意向价格,就不至于吃大亏。
还有一个不确定性,就是备案。
按照目前的备案精神,合规未必就能备案,尤其是小平台,多在清退之列。辛辛苦苦忙一场,若最终拿不下备案,依旧竹篮打水一场空。
备案的不确定性在哪里?
备案
备案是一种经营许可。
开个商贸公司,不需要许可,为何P2P需要许可?或者说,早期的P2P不需要许可,为何现在没有许可就不得经营?
这是因为P2P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且涉及到公众资金,具有很强的风险外溢性——P2P平台经营不善,风险会流溢到企业之外,由社会来买单,故而不得不管。近日监管明确鼓励P2P转型助贷和网络小贷,也是想缓解潜藏在P2P资金端的风险压力。
想通这一点就会明白,备案与否的关键不在地方监管机构,而在自身资质——能否hold住资金端的风险压力。
P2P的风险外溢性远小于银行,若有实力申请民营银行,则加持一张P2P不成问题。所以,一家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入手一家身家清白的P2P,大概率是不难拿到备案的。
不过,并非所有大公司都受欢迎,正如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做银行股东一样。
在《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曾明确提出几类企业不得作为商业银行的发起人: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
(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
(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
(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六)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本条不适用于P2P,作者注)
(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由于P2P也涉及公众资金,我想,监管也不愿看到这类企业控制一家P2P。
企业在决定并购P2P之前,不妨对照《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做个自我评估,如果存在核心主业不突出、关联企业众多、杠杆率超高等问题,保险起见,请备案后再考虑入手P2P,免得并购容易备案难。
风暴
从现在到2020年末的十几个月里,大量平台退出行业,由于太过密集,足以掀起一阵风暴。如考虑提前下场布局,不得不正视这个风暴。
风暴会从两侧袭来,资金端和资产端。资金端是出借人的恐慌情绪和资金外流,资产端是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
前面讲过,互联网巨头下场,能把市场恐慌情绪阻断门外,巨头加持下的平台,非但不用担心资金外流,还可在分化加速的行业环境里尽享品牌红利,如江河入海般汇集市场资金。
需要担心的是资产端。
一是多头借贷链条下的传染效应。大量平台退出,市场中的借款渠道快速下降,加剧部分借款人的资金压力,在多头借贷链条下,容易引发连锁违约。
市场中有个真实案例。2017年12月现金贷新规出台后,大量放贷平台避风头式退出市场,导致全行业不良率快速攀升,头部放贷平台逾期率提升多在5个点以上。如曾经的现金贷龙头二三四五在财报中披露道:
“由于2017年末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政策变化,导致贷款王业务垫款回收出现重大风险。管理层根据评估该部分垫款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确定其价值,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最终,2017年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7.88亿元,接近前三季度总和的两倍。
二是老赖意识抬头,还款意愿下降。P2P借款人总有个侥幸心理,以为平台清退了,借的钱就不用还了,或者平台跑路了,找不到还款入口,债务会不了了之。
以讹传讹下,行业内老赖意识抬头,借款人还款意愿下降,加剧行业风险。2018年下半年,市场中已经出现这样的苗头,在多方联合打压下才有改观,显然,还不到松口气的时候。
该怎么应对呢?敬畏风险、小心谨慎。
在这个行业里布局,就不可能置身事外,能做的,就是比他人更谨慎一些,敬畏风险,适当采取防范措施,然后静观其变。
决断
利弊都讲了,可利弊是算不清楚的。所谓能谋善断,谋看利弊,断需决心。抉择的天平两端,不仅仅是利弊,还要看决心。
决心来自哪里呢?决心来自吸引力,即P2P这个事,到底能带来什么价值?
P2P涉及资产端和资金端,分别看一下。
资金端。
资管新规后,大资管领域的入场券分别为银行、信托、基金、证券、保险,还有P2P、私募基金管理。前几个牌照有多难,不必多说,私募牌照只服务高净值用户,对巨头来讲,P2P才是进入大资管市场的入场券。
与银行、信托等牌照比,P2P的含金量虽低,但产品优势突出——低门槛、高收益,是真正面向普罗大众的投资工具。所以,P2P的空间是广阔的,只不过在持续爆雷的行业环境下,潜在投资需求被合规属性与安全担忧暂时压制。备案后的P2P,合规性与安全性有了质的好转,长期受压抑的需求被释放,P2P行业有望重新迎来快速增长。
至于网传P2P出借人限额规定——即单平台出借不超过20万、多平台合计不超过50万,一则可叠加私募牌照予以规避,二则对于长尾用户,限额也够用了。
资产端。
资产端可放贷的牌照太多了,却都有杠杆率限制。现阶段,不受杠杆率制约的渠道有两个,一是助贷,一是P2P。
巨头多通过助贷释放其溢出(相较资本金)的流量和风控能力,可助贷的监管压力越来越大,入手一张P2P,可灵活调配其放贷资源,同样不可或缺。
看通了P2P的差异化牌照价值,我想,决心是不成问题的。
未济
未济,易经六十四卦的最后一卦,表示物不可穷,万事皆无终点。
2011年之前的支付机构,一直处在无牌经营的尴尬地位;
2015年之前的P2P,则陷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忧虑之中;
造就互联网产业辉煌的幕后推手——资本,更是一直承担着投十赔九的压力;
……
世事皆是未济之事,机遇皆在风险之中。
监管已经发出求助信号,且看巨头们怎么回应吧。
【钛媒体作者介绍:本文由“洪言微语”原创,作者系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 薛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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