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智慧城市有章可循 四项国家标准将于2018年实施
国家标准委在世界标准日发布了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其中由GB/T34678-2017《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GB/T34680.1-2017《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及分项评价指标制定的要求》、GB/T34680.3-2017《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3部分:信息资源》、GB/T34679-2017《智慧矿山信息系统通用技术规范》四项国家标准获批发布。
四项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 提出并归口,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导制定。这是继GB/T33356-2016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之后发布的第二批智慧城市国家标准。
主要内容如下:
GB/T 34678- 2017 《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标准范围:本标准给出了智慧城市概念参考框架, 规定了信息通信技术(ICT) 支撑的智慧城市业务框架、知识管理参考模型和技术参考模型,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ICT 的整体规划及具体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维。
GB/T 34679- 2017 《智慧矿山信息系统通用技术规范》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智慧矿山的系统构架,基础网络、数据仓库、地理信息、传感感知,工业自动化,平台软件、地质保障软件、安全保障软件、生产管理软件、矿山ERP 软件、大数据分析软件、综合调度软件和应急指挥软件等信息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矿山企业的智慧化信息系统设计和建设。
GB/T 34680.1- 2017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及分项评价指标制定的要求》标准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要素及分项评价指标的设立原则、设立要求和描述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评价指标和分项评价指标的制定,也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和分领域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与评价工作。
GB/T 34680.3- 2017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3部分:信息资源》标准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的评价指标,适用于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的评价。
在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国首先解决了标准化统筹布局和顶层设计问题,成立了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规划建设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并按照“急需先制定”的原则,陆续推动了多项智慧城市国家标准的立项与研制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指出,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最重要的是要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实现“ 三融五跨” 大协同, 实现业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做好评价指标体系、分级分类等基础标准,鼓励行业,地方将优秀案例、经验总结提炼,纳入标准规范,同时持续推进智慧城市国际标准化工作,促进国际国内智慧城市技术和应用不断创新,保障我国实质性地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中国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国际化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