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互联网新媒介or智慧家庭中心?
中国的电视行业正发生着影响深远的变化。这个变化表现在代表电视用户增量的电视销量上:
根据有关机构统计和估算,2014年中国智能电视销量2650万台,占全部电视销量4500万台的59%;2015年电视销量预计在去年4500万台基础上略有下降,而智能电视销量则可能达到4055万台,占全部电视销量比重超过90%。
也就是说,智能电视将从今年开始占据全国电视销量的绝对比重。这是不是特别像过去十年手机行业所经历的变革?从功能机向智能机全面过渡,旧的巨头倒下,新的巨头崛起,曾经闻所未闻抑或匪夷所思的盈利模式层出不穷……
行业格局已然发生重要而深远的变化,智能电视也将在新的时代下发生质的变化。智能电视不再是传统有线电视模式下分发内容的单纯物质载体,厂商只能依靠不断扩大产品销量、降低各项成本来盈利;而是转变成连接用户和内容的首要渠道,成为承载互联网时代无限应用和服务的家庭智能终端。
智能电视的未来逐渐清晰:它将是一种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媒介,并且在创新交互、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硬件等前沿科技趋势推动下,有可能成为万物互联时代下的智慧家庭中心。
互联网新媒介:基于庞大用户规模的优势
智能电视这一产品类型出现后,成功地将电视从单纯硬件转变成全新的互联网媒介。这一点在本文作者的另一篇文章《智能电视的另一种可能:以创新交互开拓老、幼蓝海市场》中有过分析:
“在传统电视向智能电视(包括电视盒子)转型的过程中,有一个关键变化:电视机从纯粹的硬件向一种新的媒介转变。
这一点可以从功能手机向智能手机发展的过程中得到启示。在功能手机时代,手机仅仅具有硬件属性,厂商只能依靠销售硬件盈利;而在智能手机时代,厂商除了销售硬件,预装软件也成了一个重要的盈利方式。预装软件恰好说明了,智能手机是广大移动互联网用户接触所有内容、应用、服务的贯穿始终的基础,因而具有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第一媒介的性质。
与智能手机类似,智能电视在将表征电视媒介功能的机顶盒吸收于自身后,便成为直接连接各种互联网内容、应用、服务的终端,因而具有了互联网媒介的性质。”
既然转型为一种媒介,智能电视对用户的覆盖广度便成为行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海信、创维、TCL等传统电视厂商由于占据了国内智能电视销量的绝大部分,在用户规模方面占据了突出的优势地位。
比如海信电器,根据公开消息,海信智能电视终端激活量今年6月达到1080万台、日活跃用户405万,并计划在2017年激活量达到3000万台。创维数码旗下的酷开近期也公布过一个数字,称其累计可运营终端数达到1400万、日活跃用户405万(这一数字应该包括了创维旗下智能电视和智能盒子两项品类)。TCL旗下欢网科技则声称,截至今年8月,其拥有累计激活用户1800万,日活跃用户500万(这一数字应包括TCL和长虹两家厂商的数据)。
可以看到,三家厂商的终端激活量都已超过1000万、正向2000万迈进,而日踊跃用户这一更重要的指标也都达到400-500万级。与之相比,近年来颇受关注的一众互联网品牌智能电视只是赚取了口头的热闹,对市场的真实影响力其实微乎其微。
另外,相对于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具有使用周期长、不会频繁更换的优势:在一台智能电视的完整使用周期——比如5到10年里,这个庞大的用户规模可以源源不断地为厂商提供广告、增值服务和其他各种收入。
在各项业务中,最有盈利可能性的仍是与视频内容分发相关的广告业务和增值服务。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智能电视的功能定位依然是集中在影音播放上,消费者对智能电视的使用习惯和思维定式也同样还停留在观看影音视频上面。另外,从在线视频行业来看,各大视频网站近年来纷纷投入重金于购买内容资源、投拍自制剧和综艺乃至建立内容生态,但迟迟未能获得盈利。他们努力在PC端、移动端之外寻找新的内容分发渠道,于是和海信、创维、TCL等智能电视厂商一拍即合,共同致力推动电视端业务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