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菲茨定律它由保罗.菲茨在1954年首先提出,具体内容为:从一个起始位置移动到一个最终目标所需的时间由两个参数来决定,到目标的距离和目标的大小,用数学公式表达为时间 :T = a + b log2(D/W+1)其中:T代表完成移动所需的平均时间,a代表光标开始/停止时间,b代表光标的移动速度,D代表从起点到目标
NO.1 菲茨定律它由保罗.菲茨在1954年首先提出,具体内容为:从一个起始位置移动到一个最终目标所需的时间由两个参数来决定,到目标的距离和目标的大小,用数学公式表达为时间 :T = a + b log2(D/W+1)其中:T代表完成移动所需的平均时间,a代表光标开始/停止时间,b代表光标的移动速度,D代表从起点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