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锤子手机“虚假宣传”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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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27
从锤子手机“虚假宣传”说起
标签: 锤子手机 罗永浩 方舟子 Go to comemnt锤子手机的官方介绍页面上线后,我就预感会被“老朋友”方舟子打假,某些词汇不符合《广告法》的规定,至于是否“虚假宣传”得由工商局来认定。但就算是方舟子不举报,也给竞争对手可乘之机。
罗永浩是一个擅长语言和文字的人,按理来说有更好更巧妙的处理方式,比如像“天生骄傲”这样的词就非常好,一个实在人做出来的实在产品就该骄傲,至少让我很受打动有购买的欲望。在我看来,锤子手机根本不需要这样的描述,真正觉得好的用户已经被打动了,在他们心里可能是“全世界最好的智能手机”,那些没有被打动的哪怕说“全宇宙最好的智能手机”也无动于衷。
这样的情况我已经司空见惯,随便上天猫的店铺逛一下,挑十处八处涉嫌“虚假宣传”的非常容易。这至少说明了几个问题,
1、国内的文宣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起码是完全不懂《广告法》,否则就不会犯很多低级错误;
2、国内市场的竞争依然混乱无序,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很严重,商家只能通过夸大和虚假宣传,以欺骗的手段来刺激消费者购买,哪怕是公认有节操的企业;
3、虚假宣传对消费者依然很管用,那些“最”、“唯一”、“顶级”很能勾起购买欲望。
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表示理解,虽然我绝对不会认同,更不会以这种方式去做。比如,某手机品牌号称“全球最快”,央视在报道的时候也这么描述,消费者怎么能判断出来呢?这个“最快”本身是很主观的,快的定义也非常的模糊,可以是开机最快,可以是运行最快,也可以是死机最快,还可以是坏得最快。如果严格依照《广告法》的规定,这样的宣传描述是不符合的,但翻开报纸、打开电视、登陆网页,这样的广告却频繁的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
某些词汇肯定会对消费者有误导,因为你无法客观证明你是“最”,消费者或许是受“最”引导而购买。排除情感因素的认同等等,法律既然已经明文规定了,那就肯定有其一定道理的。而且,虚假宣传确实很容易引发大规模伤害,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显然不公平的。所以,在创立“河豚面膜”之初我就立下几条原则,“不捏造虚假概念”、“不夸大产品功效”、“不冒充国外品牌”等原则,我们不敢说100%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我们绝对不会有意去做任何虚假宣传。
国内的文宣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这一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国内从业者大多是市场营销、广告、公关、新闻、中文等专业毕业,在校的时候没有学过《广告法》,甚至很多人是半路出家的,连这个法律都没有听说过。当然,相关部门的普法工作也不够到位,因而导致各种“虚假广告”铺天盖地。建议相关的从业人员,能够好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包括《广告法》、《不正当竞争法》等,包括一些部门出台的条例,也最好能够好好的学习一下。
就像罗永浩微博说的那样,他的朋友不会因为认同他个人而购买,只会因为锤子手机确实好而购买。同样也是如此,如果产品本身足够好,哪怕不说是最好的,人家也会认为是最好的而购买。所以,我做河豚面膜的思路就是,如果你认同我们的产品,你就会成为忠实的消费者,如果你不认同也就不会购买,我哪怕吹上天也是徒劳无功。还是那句话,实实在在做产品,实实在在做宣传,总有喜欢实在的人会为你的实在买单。现在看来可能是小众,但一定会成为大众,因为消费者变得越来越成熟了,在眼花缭乱的“最”中开始清醒。
同为创业者,祝福罗永浩,祝福锤子科技。一个实在人一定可以更实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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