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域名新规对全球域名管理体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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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3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该意见稿首次要求不得为境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提供境内网络接入服务,强制要求境内网站须境内管理域名,该规定“广泛又模糊”,并未明确执行是否只针对CN域名,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将强制所有国内企业将域名转到国内,因而该条款在业界引发普遍恐慌情绪。

  该新规第三十七条显示,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简言之,该规定似乎指出,服务器在中国的网站(无论中国网站还是国外网站),域名都必须迁移到中国的域名注册商。

  之后,工信部回应域名管理新政,称“该办法与全球域名管理体系没有根本性冲突,相关条款重点要求在境内接入的网站应使用境内注册的域名,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网站,不影响用户访问相关网络内容,不影响外国企业在华正常开展业务。”

  从工信部的回应看,有可能表明域名管理新政只是针对CN域名,因为如果只针对CN域名的话,该政策的确和国际域名管理体系没有冲突,因为中国工信部只具有ccTLD(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例如CN国家域名)的管理权限,不具备gTLD(通用顶级域名,例如COM等国际域名)的管理权限,无权对他人的gTLD进行管理,因此,《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如果针对gTLD进行管理,可能会涉嫌越权管理。

  除此之外,如果是针对gTLD(通用顶级域名)的话,《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该条款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强制在中国的网站必须使用中国指定的域名注册商,这意味着不仅包括中国本土互联网服务企业还包括苹果微软这样的跨国企业使用的通用顶级域名,都必须转移到中国境内的域名注册商,否则中国工信部将终止其网络接入服务。显然,这样的条款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阻碍了国际间的互联网交流、商贸活动,涉嫌违反世贸组织的规则。

  总而言之,如果新版《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是针对中国ccTLD的(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例如CN国家域名),那么该条款没有法律上的问题,但如果域名新规还针对gTLD(通用顶级域名)的话,那将是对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和世界贸易组织赤裸裸地威胁,域名新规不仅仅针对不同域名注册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还不遵循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强制用户使用本国指定的服务。既然目前工信部回应称域名新规没有和国际域名体系有冲突,那么我们只好相信在工信部可能忘记在域名新规中指明具体的管辖范围,从而导致了业界和媒体对其域名注册新政的误读。

为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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