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偶像崇拜发展简史:“追星”如何追出“饭圈文化”?
最近,肖战粉丝事件让“饭圈文化”成功出圈,备受关注。而本文就从“饭圈文化”切入,对人类追星历史进行了一番梳理,拆解偶像流行与粉丝追星之间的因与果。
最近,科技圈、传媒圈、公关圈、电竞圈等都纷纷向饭圈发来贺电,强势围观。
“出圈”的原因,则是AO3、LOFTER、STEAM等大众平台,因某明星粉丝集体举报而陷落,甚至云盘、豆瓣等公共产品都因在应用商店被粉丝“恶意一星”而受到波及。由此导致的一系列连锁反应,直接影响了许多普通人的正常网络生活,这也让“饭圈文化”成功出圈、人人喊打。
作为一个24k纯度的“路人”,为了让大家更有知识含量地吃瓜,我们对人类追星历史进行了一番梳理,以更全面地了解偶像与粉丝的重重羁绊。
01 刻在人类基因里的偶像崇拜,并不羞耻
追星、成为某个人的粉丝,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甚至今天诸多狂热粉丝的行为,可能都是前辈们玩剩下的。
比如在明代小说《喻世明言》中,就通过一篇《众名姬春风吊柳七》讲述了当时的追星族烟花歌妓们对词曲家柳永的痴情——当时在汴京的大小妓院里,都流传着“不愿穿绮罗,愿依柳七哥;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中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的歌谣。
当然,小说是虚构的,要是放在今天的粉圈,那就是写“我家哥哥”的“同人文”啊,柳永的事业粉绝对会想把那些歌妓院子给推咯。
偶像崇拜也并未局限在某一个特定圈子里面。
比如高官蔡邕就是东汉末文学家王粲的“真爱粉”,听说其上门急得“倒履相迎”,还要把自己家收藏的书籍都交给他来传承。
杜甫也是李白的“头号迷弟”,一生给他写了十五首“彩虹屁”(划掉)诗歌,像什么《赠李白》《冬日有怀李白》《梦李白二首》之类的。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用饭圈的话来说那就是“我家哥哥怎么这么不羁有魅力A爆了啊啊啊啊啊”。
可惜,这一腔深情李白表示“婉拒”,因为他崇拜的可是南北朝诗人谢灵运,在诗中引用谢灵运的诗句共110次,大概就相当于改了一百多遍QQ签名吧。
当然咯,谢灵运也有自己的偶像……停!禁止套娃!
所以说,现代人的追星戏码真的是不够看的。正如英国哲学家托马斯· 卡莱尔在《英雄和英雄崇拜》一书中所说的那样—— 世界的历史 , 归根到底是世界上耕耘过的伟人的历史。 有点粉丝团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
当然,有人会说,崇拜牛人可跟现在的娱乐追星不一样,偶像一点业务能力都没有,粉丝就是看脸!
这你就高看古人的审美情趣了,“看脸的世界”可从来没有变过啊。 比如《世说新语·容止》就记载:
“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
因为长得好看帅气,街上的妇女都手拉手堵住他不让他走,这不就是今天的“送哥哥上下班”吗?
再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两大帅哥男团(唯粉们别骂我),潘安和卫玠,不是出门被一群姑娘追着送礼物,就是直接被粉丝组成的人墙给看死了……
看来,偶像崇拜也是人的本质之一啊。
02 别挣扎了,追星是人类的本质
回顾一下人类的追星史,可以发现背后其实是由三重不由人意志为转移的力量所推动的。
第一重:社会进化带来的宗教转化
我们知道,中世纪以前,宗教是绝大多数人灵魂的栖憩之地,但科学的发展和工业性的进步,让许多人开始从原始宗教信仰中剥离出来,但通俗文化中同样需要“精神麻醉剂”,所以 对偶像的崇拜某种意义上也就表现出了一部分心灵抚慰的宗教智能。
比如上万美国青年徒步到纽约,只为了参加伍德斯托克的摇摆舞节,鲍勃·迪伦的数十万粉丝在演唱会后,点燃了火柴和打火机,将广场照亮,即使是最狂热的宗教集会也要相形见绌。
第二重:成长阶段中必然的心理依恋
当然,绝大多数粉丝在追星时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想“填补空虚”什么的,只是下意识地对某些对象产生了心理诉求。
而现代精神分析学已经证明了,这是人在特定年龄,由于模仿与学习的天性,所产生的青春期的伴生物。
心理学家艾利克森将这一阶段称之为 “次级依恋” , 即从主要依恋父母转向成年依恋。人们会寻找那些身边环境所接触不到的人物形象作为偶像和榜样,取代亲友、父母等成为新的被依赖者,是全世界人类在青春期或多或少都会出现的心理现象,有的甚至会在成家立业后继续存在。
第三重:两性意识萌发后的情感映射
对偶像的依恋也有不同,比如有的是浪漫式依恋,即希望成为偶像的恋人,也就是常说的“女友粉”;有的则是认同式依恋,也就是成为偶像那样的人,类似李白、杜甫这样的“事业粉”。
而有调查显示,狂热崇拜者往往都有着非常高的情感投入,即浪漫式依恋,都曾幻想过与偶像独处,并发生进一步交往。
这种青春期的特殊阶段,也导致“追星”必然掺杂着非理性和盲目的一面。
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岳晓东在《我是你的粉丝——透视青少年偶像崇拜》一书中, 认为崇拜偶像是他们走向社会之前的人生准备,也是心理发展的必要过程。
在此,我们也不希望社会简单地用“脑残粉”“不务正业”等概念来理解追星行为,并一棒子全部否定。 唯有用同理心来理解粉丝群体的行为逻辑,才能真正让追星文化向更美好的方向进发。
03 现实唯唯诺诺,网络重拳出击:“粉圈文化”是如何炼成的?
可能会有些家长或中老年路人,一听到粉丝俩字就表示“不听不听,王八念经”。谁还没有几个偶像了?
今天这种催化了负面影响的“粉圈文化”到底是如何形成的?正所谓“时势造英雄”,我们不妨先从中国现代史的角度,来捋捋偶像崇拜的几个关键时期:
第一阶段:建国后到五六十年代
今天的小朋友认知该时期的偶像,可能都是通过“那年那兔那些事”等作品,从其中频繁出场的人物就能看出,当时青少年崇拜的主要是战斗英雄、道德典范、建设英雄之类的人物。
比如“向雷锋学习”可能是中国青年“追星”史上持续时间最长、跨度最大的一项活动。
第二阶段: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末
该时期大众文学和通俗文化开始兴起,他们带着人性的温暖和光辉,快速孵化出了一批偶像。
被称为“朦胧诗人”的北岛、舒婷、顾城,在北大校园弹着吉他的高晓松,武侠小说作家金庸,言情代表琼瑶、三毛,甜美歌后邓丽君等,让长期被正统文化熏陶的年轻人有了一种新的文化享受。
当时也正值国家破陈崛起之际,中国女排世界第一个“五连冠”的成绩也迅速掀起了大众的崇拜浪潮。
当然,伴随着港台、韩国等文化浪潮的“惊涛拍岸”,影视剧音乐等娱乐明星开始风行一时,并由此开启了令人侧目的“迷之追星”。
比如竞争激烈的唱片行业,谭咏麟和张国荣就一直都被作为对立面来解读,最后发展成“明星平和共处,粉丝相互谩骂”,两派歌迷非吵即骂,甚至肢体冲突,史称“谭张争霸”。
这场争斗,也最终以谭咏麟在1987年宣布不再领取竞争性奖项和张国荣1989年正式宣布退出乐坛而告终。
类似的闹剧在市场催化下并不罕见,1993年宋丹丹、赵丽蓉、郭达表演的小品《追星族》,就通过女中学生的满嘴港普和满屋海报,将“追星”与幼稚等同了起来。
加上上个世纪90年代末韩国流行文化风靡一时,“韩式造星厂”的工业化流水线体系,迅速为市场交付出了令人眼花缭乱的一茬茬的歌星、 影星,刺激了种类繁多的衍生消费品,“哈韩”开始冲击本土传统。自此,追星新范式由此开始走向失速。
第三阶段:新世纪互联网下的偶像
在很多人眼中,20年的跨度似乎已经孕育出了数个代际的不同偶像,甚至今日的00后已经将70后看做“不会上网”的一代。
但整体而言,我们认为这一时期的 偶像逻辑 有其一致性:
- 一方面,伴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相继崛起, 粉丝文化开始呈现出个体主导的特性 。比如从2005年的“超级女声”“快乐男声”“星光大道”,到今年的“创造101”等选秀综艺,开启了一个粉丝文化具备话语权的“造星时代”,由此让粉丝在对偶像实现情感依恋的基础上,开始向创造者、孵化者发展;
- 与此同时, 资本的介入使得娱乐偶像开始呈现品牌化。 其中既有像F4、东方神起、飞轮海、偶练男团、火箭少女等团队偶像,也有一系列个人流量品牌(求生欲很强,粉丝放过我T^T)。从资本的单向营销,到偶像与粉丝的社交媒体互动;从工作室向下输出,到粉丝自组织的向上影响,当下的“粉圈文化”也逐步成型。
如果非要为 追星行为的变迁趋势 做一个小小的总结,我们不难看到以下几点变化:
1. 追星对象从单一到多元
其中,既有价值观的多元化,比如从政治人物、官方偶像向娱乐明星的变化;也有次元壁的多元化,追星者不再局限于崇拜真实的三次元人类,符号化的形象如哈利波特、海贼王、漫威英雄等一系列文化产品角色也开始受到追捧。表现在娱乐明星工业上,也就诞生了“人设”这一概念,从这个角度看,流量明星或许是一种2.5次元物种吧,既是真实的人,也是完美的纸片人,妙啊。
2. 从精神楷模到情感依赖
当偶像不再是由官方和父母来指定,当年轻一代开始拥有偶像的“出道权”,那么像张海迪这样的精神楷模自然就难以引起共鸣,而沉淀在“养成游戏”中的时间和精力,都会转化为粉丝对偶像的情感羁绊,“追星”也就从树立人生范本开始向娱乐化转移。
而大众娱乐市场是需要金钱供养的,这也就让消费行为开始在追星中占据主要份额。
举个例子,今天偶像团体向粉丝售卖的“握手券”“拥抱券”,就是“四大天王”之一的刘德华玩剩下的,2001年9月,在武汉的个人演唱会上,主办方就以3600元的价格出售与刘德华手持鲜花拥抱合影的机会,万元还能享受合影拥抱、长谈三分钟等待遇……
除了早期的购买偶像作品、专辑、购买演唱会门票、代言周边等等,发展到后来的以明星名义捐助慈善活动、为明星上天冠名星星下海买个小岛,都是常见操作。
3. 从长期认同到短期支持
如果你认为,“你我本无缘,全靠我花钱”会让粉丝的爱更长久,那也是很天真了。由于对偶像形象的认可并不是出于价值观层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作为“品牌商品”打造的偶像对粉丝的吸引力也更为短暂。
因为偶像的“人设崩塌”“失格行为”而脱粉、爬墙,都是常有的事。换部热播剧、新番就有了“新老公”“新老婆”,都是常有的事。
这也就导致商业资本愈加追求短期内的“偶像价值最大化”,走红后用代言销量、各种衍生产品来快速消耗粉丝的口袋,用“虐粉”“固粉”等套路来延长粉丝情感周期,操作媒体资源来持续获得曝光等等,都成为今日之流量的常规操作。
至于偶像的业务能力?你看不到他们有多努力吗?!
变化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当下“饭圈文化”为人所诟病的三个核心问题:
1. 过度的情感控制
此前,粉丝和偶像是完全不对等的位置,而当粉丝直接参与了偶像/明星的孵化过程,会在心理上对自己和偶像的感情产生强化,从而产生了过度的控制欲。
比如不允许偶像谈恋爱,知名流量鹿晗公布恋情的当天直接导致大批粉丝崩溃,甚至“脱粉回踩”。
有的甚至开始侵犯其他人的合理权益,比如崇拜者可以随时终止追星行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但在饭圈,不仅追星要求“纯洁化”,同时喜欢该明星和别人的“cp粉”就成为被“唯粉”鄙视的对象;而且一旦提出非议就会被在社交媒体“反黑”“卡死”。
由此则引申出第二个问题:
2. 不合理的选择认同
人们在进行社会交往时,会对不同对象的品质进行理性的思考,正视他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合理的批评和接纳。
但粉丝很容易产生 “晕轮效应”, 即从偶像某些比较优秀的局部特征推断整体,将其完美化,进而对偶像的所有言论和行为给予无条件地支持,甚至将这一标准延伸到了“路人”,也就是每一个并非粉丝的普通人身上。
在社交媒体上,因为无意间提到了某位明星而被其粉丝有组织地群起而攻之,想必大家都没少见到。
3. 无节制的投入行为
正常情况下,追星仅仅是部分时期、部分情况下的心理需求,并不会让个体对真实的社会生活产生障碍。
可一旦粉丝开始无法控制自己对偶像的热衷,比如未成年人付出极多的金钱和精力去追逐偶像,对个人和社会的交往需求程度不断降低。因偶像问题与现实中的亲朋好友产生激烈冲突,甚至影响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就已经开始出现病理性的症状。
当然,病因并不是大众酷爱用来形容的“脑残”,而是“偶像崇拜症候群”。
英国心理学家研究显示,1/3的英国人都是不同程度的 “偶像崇拜症候群”, 其中2%最严重的患者,还会出现妄想症状,认为自己与偶像有密切的关系,偶像知道他们的存在,并且甘愿为了偶像撒谎,甚至牺牲性命。
山川异域,粉丝同病。听起来是不是挺可怕的?
崇拜偶像原本是人类共有的合理行为,但一旦走向偏执,粉丝宣泄的场面就如本文开篇所言,让全社会为之买单。04
04“粉圈文化”背后的两只推手
将锅彻底甩给粉丝群体也有失公允,毕竟其中还存在着不少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群体。
谁是推动“粉圈文化”的背后那只手?恐怕是今日我们必须去拷问的。
想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向产业上游去追寻答案。
1. 偶像建构过程,已经变成了官方、资本、个体的三位合一
简单点说,原来的偶像是官方主导,此后是娱乐市场引领,如今是个体主动选择。 我们发现当下的造星路径,往往是资本推出一个“鲜肉拼盘”,粉丝们各取所需,然后择其优者重度打造,官方再引入优质偶像来参与公共事务宣传。
这就导致,商业的运作规律,即(偶像个人)形象的流通先于物品(娱乐产品)的发售,就是先打造明星,再请粉丝买单。既然如此,“媚粉”即迎合粉丝的审美需求就成了“优胜劣汰”,偶像为了维护“人设”而少发声、多圈粉,也就成了必然选择。
今日粉圈取向的低龄化、美型化,在攫取了足够的资本养分后,也进一步侵蚀了非粉丝的文化消费空间。“有鲜肉=大烂片”的影视圈规则,何时才能改变,恐怕取决于资本市场听到的是何种声音。
2. 媒体的“泛娱乐化”,也是粉圈文化盛行的另一推手
大众媒介,尤其是数字媒体,本身是一种弥补人类社会交际的重要存在。
举个例子,当你独处时,借助媒介(互联网、电视、电台)可以帮助你快速找到一个乃至一群伙伴,他们会成为亲密陪伴你的“私人朋友”。既然是“准社会交往”,那么媒体选择呈现什么样的人物,就至关重要了。
正如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所说,媒介对于文化精神重心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那么,我们的媒介经历着什么呢?
最为明显的变化是,市场化竞争让新闻媒体开始千方百计迎合受众或金主爸爸(广告主)的需求,即使它格调不高。
这也说明了,为何明星绯闻总能屡屡上热搜,为何每次粉圈事件都有营销号和KOL站队,限娱令依然不能阻止娱乐快餐被一盘盘端到观众面前。
固然可以说这是媒体为了生存自救的无奈之举,但结果也是愈来愈显示出这一“社会公器”在引领社会风潮上的无力与苍白。
别问为什么社会精英们集体失语,不去主导舆论了。 事实证明,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精英群体们的话语空间也在日渐被通俗文化所挤压。
所以问题来了,追星文化发展到今天,是否到了必须发生改变的十字路口?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个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命题,这意味着,依靠“互相举报”这样诉诸官方的做法并不能发生有效的改变。
正如印度封杀了部分短视频平台,对全民追星进行深刻反思;日本也建立了专门的明星团队引导追星,韩国每所中小学也都配备了心理辅导,以便及时解救“明星中毒”。
我们无法给出什么振聋发聩的建议,就像无力将被饭圈波及的平台打包挽救回来一样。
哈贝马斯曾说过, 现代社会要靠三种不同的媒介来维系:一是货币或市场,二是行政管理的力量,三是共同的价值、语言、文化等来实现一体化。
那么在偶像塑造上,媒介是否应该站在大众文化层面,不再囿于资本提供的“人设”,而是遵循社会统一的价值参照体系,对偶像作为公共人物的才能、道德、参与性等多元属性进行拷问?
一旦先将偶像崇拜异化,认为他们是非理性的,那么不敢站在粉丝的对立面,就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莫比乌斯环”。
一个健康追星的人,能够在与偶像的“准社交”中汲取能量,忘却烦恼,回归现实世界时也会更加充满力量。同样,一个优秀的媒体也应该在资本和公器之间筑起“防火墙”。
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希望一切都能变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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