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腾讯生态互通的B面是「1+1<1」
编辑导读: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阿里和腾讯要互通生态了。这两个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做到了“王者”的企业,如何相互合作是否能做到1+1>2呢?本文作者认为不然,很有可能是1+1<1。为什么这么说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脱口秀大会第四季,王建国和张博洋组了个「巡洋舰」组合,两人先卖惨后笑场,破梗指数超标,让观众连呼「太尬」。表演完后,评委席上的李诞评价道:他们的表演达到了1+1<2的效果。
罗永浩补刀:不,是1+1<1。
张博洋再自插一刀:多谢抬举,我们是1+1=0。
分开是「王者」,组(凑)合是「青铜」,这或许表明了一点:人类的高质量段子手并不「相通」——未必适合拧在一块。
江湖传闻,阿里腾讯要生态互通了。
听到这消息,我脑中想到的,就是分是王炸、合是拉胯的「巡洋舰」组合。
01
前几天,看到有人说,阿里和腾讯生态互通,是小玩家的灾难。国内互联网两大巨头互联互通,真的会以消除「寡头垄断」始,以「巨头联袂式垄断」终?
依我看,阿里腾讯生态互通,会有利弊两面。评判好坏,还得看利多还是弊多。
对阿里或腾讯来说,这未必是1+1<2。
阿里喜提流量,腾讯收获支付份额增量。
更进一步,阿里可以得到更多用户社交数据,进而在水草茂密之地继续挖水;腾讯可能获得很多用户网购数据,在变现上有更大空间。彼此「引流」,各取所需。
乍看起来,似乎是一切朝着「通则两利」的方向走。
对商家和用户的好处也有:商家能省去多平台的数据沉淀成本,或者说跨平台推广的现实成本,将许多数据从A平台同步迁移到B平台就行;用户可省掉「在一个APP生成口令-在另一个APP粘贴」的麻烦,支付也能多个选项。
更何况,在互联网「开放共享」精神的大旗下,互联互通天然具有「政治正确性」。
竖墙已是不合宜,拆墙才是硬道理。
02
互联网企业该卸除自建生态的堡垒特质,在相向而行中走向越来越开放吗?当然应该。
但有两点必须得顾虑到:
- 要全平台、多业态共同开放,尽可能消除壁垒,而不是超级平台之间互通,无形中给小平台小商家筑起新壁垒。
- 超级平台间的开放,利弊评估不能只以形而上的价值面向论定,更要看到更多实然存在的具体问题,如规则拟定权与数据。
首先,互联互通,该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都能在一个规则框架下连接互通,而不是居于最头部的两个玩家更多地打通,更多玩家却挤不进去。
这样长久来看,对商家和用户而言,不过是轮流「单打」与「双打」的区别。
如方兴东所说的,开放需要对所有企业全面的、无差别、无歧视地开放,而不是选择性的开放。
其次,互联互通,应是正视负外部性的「联」和「通」。
抛开复杂的实际情形,喊着「开放」的正确口号,很可能是以解决问题的名义制造更多问题。
「面子通,里子不通」或「通了后,合谋干别的」,都不是互联互通的正确打开方式。
03
如果说,阿里腾讯生态互通的A面,是双方能彼此解锁更多数据,是商家能在解除外链屏蔽中降低流量费用,是用户用网便利度提升,那B面恐怕也不容忽略——超级平台可能「强者更强」,第二阵营会被削弱,更别说腰部尾部玩家;
互通增加了「搭便车」几率的同时,会降低各自的数据归总与模式创新积极性,还会增加起冲突的几率;
互通提升数据使用效率的另一面,是用户权益被损害风险与数据泄露风险的增加。
这些负外部性不消除,超级平台的所谓互通,就会跟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开放相距甚远。
塔勒布说的「非对称风险」是绝对存在的,撇开风险只谈收益,大概率是栽下希望的苗,长出失望的树。
而正视风险的下一步,就是捋顺规则。
捋顺了规则,消除了隐患,事情会进行得更合理。
04
先说超级平台生态互通的「强者愈强」效应。这会体现在两个方面:一,超级平台会更容易地越做做大;二,略小的竞争对手原来的模式会受到更大冲击。
以前很多平台也标榜「开放」,但开放主要是针对B端商家或F端厂家,而不是针对巨量级平台。为什么?
因为大平台进入大平台,会迅速补齐「资本+流量」中的那块短板,挟资本之力或用流量之势迅速获得更多资源、占据更大份额。
这是不得不警惕的情形:当一个市场占有率巨大的平台能随意进入其他平台时,极可能进一步取得市场优势地位,挤压其他商家、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而监管部门发布的报告显示,国内电商行业头部平台市场支配地位仍较明显。
原本,大平台有的缺更多变现渠道,有的缺流量增长空间,小平台或商家可能两者都缺。
可一旦超级平台什么都有了,小平台在赛道上超车的空间就不大了,商家「N选一」的空间更小。
再者,原来不同生态体系会给不同商业模式留下空间,阿里是中心化电商平台,走的是公域流量;拼多多等是去中心化的社交电商平台,还有些兴趣电商,会凭借社交裂变力,挖掘私域流量。
很多中小平台,就是在中心化大平台「鞭长未及」的缝里杀出的:在中心化平台没法引流拉新,还可以通过小程序等获客。
可若这杯「流量之羹」还要被大平台分走呢?
更别说,大平台之间的利益默契会增加「合谋」空间。就算没有合谋,多平台数据打通后,大数据杀熟也会来得更方便。
05
再说降低数据归总与模式创新积极性。经济学者陈永伟就提到,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涉及两个问题:「互操作」;「数据的可携带」。
互操作,就是不同APP之间功能互通。我可以在微信上直接买淘宝上的商品,不用复制口令,再打开淘宝;我还可以在淘宝上买东西时,直接用微信支付。
因为APP之间已经用API之类的接口实现了互通。
数据的可携带,说的是A平台的数据跟B平台的可以相互迁移。这些数据包括用户身份等基础信息,也包括用户画像、购买记录等商业数据。
这里面就涉及用户数据自主权与数据产权问题了。
按陈永伟的说法,互联互通可以有效破解平台对用户的圈占,让商家可以更容易将在A平台的优势复制到B平台、带到更多业务中。
但弊端就是:平台互操作的前提是,大平台之间就技术接口和操作规范达成一致,这类规则会对小平台形成排他效应,它们只能按照这套玩法来,很难另起炉灶。
还有,既然数据沉淀了也得开放给其他平台,那平台在数据归整与保护上的动力就小了,拉取在位平台流量的动力倒是会增加。
更多的问题也会随之而现:在A平台操作B平台的业务,出现纠纷算谁的、平台责任如何划分?平台治理难度恐怕会几何级增加。再有,两平台的佣金问题不对等,怎么办?一方会不会在另一方平台上进行过度营销?
06
接着说用户权益被损害风险与数据泄露风险的增加。外链不会被屏蔽后,我们或许能得到便利,但也可能受到外链刷屏、「砍一刀」信息过载的骚扰。
贸然开放后,有些商业平台特性可能就会被破坏,就像各种菜市场变成一个大卖场,失去规则和特色,用户也会感觉不适。「安宁权」打折扣,也在所难免。
数据泄露风险也很值得重视。
泄露风险主要存在于两个环节:
- 数据同步、传输和使用过程中。数据不被某个平台「独有」后,流转次数会大幅增加,泄露风险必然增加。
- 不同平台数据集中后,这些数据足以「窥多斑见全豹」,拼出用户画像。
到时候,负外部性必然转嫁给用户。
07
在这些隐患被消除前,简单地谈超级平台生态互通,结果是可以预见的——对小平台、商家和用户来说,其价值就是「1+1<1」。
而真正的互联互通,必定是在克服弊端、消除风险基础上的「1+1>2」。
所以说,关键问题不在于要不要互联互通,而在于怎样实现对平台、商家和用户真正有利的互联互通。
若是互通之下「1+1<1」,那没准得到的也是「巡洋舰」组合那样的评价——
这是什么玩意嘛!
作者: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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