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达成战略合作 携手推进互联网版权生态治理与创新发展-天下网商-赋能网商,成就网商
网商君
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推动了版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的新格局。
12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双方将致力于共同引领建构互联网版权“事前利益分享机制”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在网络版权侵权治理、探索互联网版权商业化路径以及数字经济与贸易的版权规则研究等多个领域展开深度合作。阿里还将参与推动DCI标准的贯彻实施及DCI体系的建设应用,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携手推进互联网版权生态治理与创新发展。
事实上,阿里一直是利用创新、技术保护版权的先行者。2019年初,阿里图书版权保护计划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8中国版权十件大事”。2019年底,国家网信办官网发布“剑网2019”专项行动十大案件,其中阿里打假特战队利用知产保护科技大脑协助执法机关破获的江苏扬州马某予等特大偷拍盗录电影等5个案件入选,“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净化了院线电影版权生态”。
近年来,随着电商、短视频、音乐等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壮大,互联网版权保护面临新形势。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版权环境,加速推进互联网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阿里巴巴将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加强信息共享,联手开展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治理,依法遏制、打击利用版权争议的恶意职业投诉举报行为。
为发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职能作用和阿里的“知产保护科技大脑”等技术能力,双方将秉承共生、共治、共享的核心理念,以DCI体系建设应用为核心,有效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版权服务和纠纷化解机制。与此同时,双方还将合作探索共建互联网版权交易服务市场,通过阿里线上化服务机制,实现版权交易数字化、便利化、智能化。
“阿里是中国的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国互联网版权行业发展中也一直处于引领地位,尤其在探索版权保护和平台治理模式的创新实践方面也一直走在前列”,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作品版权登记部(技术部)主任张建东表示,此次合作将促使版权公共服务与互联网产生深度融合,对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DCI体系为路径推进互联网版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是切实的实践探索和应用示范。
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保护总监李溪涵表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在推动国家版权战略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合作达成后,双方将在互联网版权生态治理和创新发展领域展开深度研究,为中国和全球探索出一套数字经济时代行之有效的版权保护生态治理和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