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之女2.1亿天价索赔,真功夫刚刚强硬回应-天下网商-赋能网商,成就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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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你觉得“真功夫”的卡通人物是李小龙吗?

天下网商记者 王金成

“真功夫”的logo是不是用了李小龙的形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在李小龙女儿李香凝眼里,“真功夫”就是免费利用了自己父亲的知名度,最近她将“真功夫”告上法院,索赔2.1亿元。

实际上,9年前,李香凝曾经有过一次“维权”,不过当时她并没有起诉“真功夫”。

或许是那一次的缘故,今天“真功夫”在回应被告上法院这件事情时,表达了多年后被告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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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市二中院已经受理此案。最终是否侵权,将由法院判决。

今晚,真功夫方面对此进行二次回应称:决定积极应诉,并强调公司没有侵权,且不会寻求庭外和解。同时也认为2.1亿的索赔额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现在,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真功夫和李小龙之间没有一点商业关联。很多吃过“真功夫”的消费者,也是有了这次诉讼才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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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策划的功夫logo

“真功夫”如今在30多个城市拥有600多家门店,员工16000余名,年营收超过50亿元。

挂在它店门头的“功夫龙”卡通人物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功夫巨星李小龙,其中不乏有人认为“真功夫”得到了相应的授权。当然,“真功夫”从来没有说过自己与李小龙有关。

根据“真功夫”官网显示,1990年起步于东莞的“168甜品店”,潘宇海为创始人。随着生意越来越红火,1994年潘宇海姐姐与姐夫蔡达标加盟,甜品店升级为“168蒸品店”,之后更名为“双种子”。

2004年,“双种子”才变成现在的“真功夫”。

据了解,蔡达标花费了400万元,专门请了著名品牌策划人叶茂中做品牌形象策划。从此之后,“真功夫”启用了一个酷似李小龙“功夫龙”形象的黄色卡通人物,配上红底白字的“真功夫”三个字,组成一个全新的商标。当年4月6日,“真功夫”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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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形象的“真功夫”很快就在餐饮界拥有了自己的名字,发展成为一家国内知名的餐饮连锁品牌。

2013年,蔡达标因为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锒铛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没收财产100万元。

此次事件之后,“真功夫”并没有在商标上作出任何调整。直到2016年,“真功夫”升级了门店也更改了logo。

升级后的门店更加年轻化。新的logo在原logo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卡通形象仍然是一个功夫男性,但脸部细节变得更加模糊。此外,“真功夫”三个字也变成了中国风的“zhengongfu”拼音。

“真功夫”告过别人侵权很多次

记者从国家商标网查询发现,目前“真功夫”注册了多个相关的商标。

李香凝方认为,正是使用了李小龙形象,长达15年的侵权,才让“真功夫”有了快速成功的发展。

2010年,她就为“李小龙”维权。

当时她认为由于功夫明星的品牌效应,会有不少公司使用与李小龙相关的内容来注册,包括“李小龙”、“小龙功夫”等,“真功夫”是她关注的其中一家。不过,她最终没有通过诉讼的方式。

这中间的9年,李香凝再没有针对“真功夫”的维权举动。

不过这期间,“真功夫”却发起过多次商标侵权诉讼,其中涉及到的多为“真功夫”、“李小龙图形”商标等。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真功夫”曾对北京天创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起诉讼,后者在自办网站上以“真功夫”的名义发布招商广告信息,“真功夫”以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索赔50万元,并且获得了胜诉(二审达成和解)。

此外,“真功夫”曾状告出版社使用其图标涉嫌侵权。

2015年4月,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发行图书《真功夫你不要学》,第72页右下部刊登了李小龙功夫照人像及真功夫等文字组合,另外加插“全球华人餐饮连锁”、“问天下谁有一身真功夫?谁是真的英雄?”等两行文字,共同作为该节文字内容的说明。

此后,“真功夫”关联子公司双种子公司将经济日报出版社、图书文字作者、网络销售方告上法庭,称三者损害了其对涉案美术作品即“真功夫图形”的发行权、复制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获得报酬权。

“真功夫”如何接招?

从“真功夫”的回应来看,这一次,李香凝突然发起诉讼,让他们有些意外。

这一次,李香凝有备而来。

李香凝方面认为“真功夫”知道使用了李小龙形象,但是蔡达标拒绝了叶茂中公司“与李小龙后人联系取得授权”的建议,这种行为属于对李小龙肖像的恶意使用。

作出这种判断的依据是“真功夫”注册商标图案时的登记书备注信息,其中写到“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

李香凝方代理律师叶芳表示,除了商标图案,“真功夫”还申请了“功夫龙”形象的其它品类注册商标。

为了证明“真功夫”侵权,李香凝团队将真功夫商标上的卡通形象与李小龙一些剧照做了对比。

从对比图上来看,不管是2004年用的logo,还是2016年的新商标,真功夫logo上形象,与李小龙在其遗作《死亡游戏》中的造型高度相似。

有律师认为,李香凝方面的维权仍然会比较困难。“真功夫”方面否认商标上的人物形象是李小龙的卡通化,并且举证该形象是其他人或者自己设计的动漫形象。

实际上,近几年来,国内发生过不少类似侵权的官司案例,最近的日本“无印良品”告中国“无印良品”,乔丹告“乔丹体育”等等。

不过,事实也证明,哪怕是法律上获得了胜利,这类官司之后,对“擦边球”企业的品牌形象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可以预见今后类似的诉讼仍然会有。很多企业在发展初期在这方面不够重视,待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树大招风”,一旦沾上这样的侵权官司,很可能会毁掉此前努力。

现在看来,很难说“真功夫”发展到如今的规模是因为像“李小龙”。但这样具有“擦边球”嫌疑招来的官司,让消费者知道李小龙和“真功夫”没有任何关系,造成的形象减分是显而易见的。

接下来要怎么应对,全看“真功夫”的功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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