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跨境电商“通关单”政策将暂缓一年推行
文 | 天下网商记者 陈梦凡 陆文斌
5月25日消息,河南保税集团总裁徐平向《天下网商》确认,已经收到跨境电商新政暂缓一年的正式书面通知。此前已有多家跨境电商从业者向《天下网商》表示,收到了“新政将暂缓一年推行”的口头通知。
《天下网商》拿到的通知显示,“过渡期间,在试点城市继续按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物流中心(B型)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过渡期为一年,截止期为2017年5月11日(含11日。)
徐平此前接受《天下网商》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所推行的通关单税对保税区来说,可操作性几乎为零。通关单税等同于“通关单前置”,以前货物进入保税区并不需要通关单,现在通关单前置,保税区这样的特殊监管区域的便利性将不复存在——进入保税仓的货物经过拆分、分拣,一部分会进入到中国境内,另一部分将会转移出去,现在就是原本不需要通关单的转移货物也需要通关单了。这完全违背了特殊监管区域设立的初衷。
“郑州保税仓内70%的货物都受到了影响,这是超出我们预期的。”徐平说。新规出台没能给商家足够的过渡期,郑州保税区内,大部分商家都在连夜甩货消化库存或者想办法将货物转移出去。
早在5月20日,重庆保税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园区在接到口头通知后,“已经开始实行4月8日之前的通关流程,但税收按新规走。目前试验区的通关量逐步回升,因为部分企业这周得到相关消息后,重新开始进货,运入保税区,因此通关率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回升至正常水平。”
面对延缓一年以后执行何种政策的问题,该负责人认为,跨境产业既有贸易属性,也有个人物品属性。从目前情况看,相关部门释放的信息是希望借一年缓冲期,探索出实际情况,满足相关企业利益的一种折中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