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详解快递实名制!2018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天下网商
基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寄递行业长远发展考虑,国家邮政局、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共同研究,明确了按照“行业主导、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安全便捷”的原则,在全国分步有序开展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在此基础上,今年2月10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即:按照“合法、安全、便民、高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坚持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坚持上下协同、统筹布局,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力争利用两年时间基本实现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化目标,着力构建企业低成本运行、用户易于接受、政府高效监管、信息安全有效保障的实名收寄制度,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和寄递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由国家邮政局统一指导建设,寄递企业采集实名收寄数据信息并实时上传。邮件快件揽收人员利用巴枪、手机APP等,结合身份证识读设备,对寄递用户身份信息进行数字化、自动化采集,并利用移动通信网络进行实时传输,一次性比对采集、重复共享使用。
针对寄递企业提供两种应用:
一是适用于国际、跨省许可的网络型寄递企业的企业版,寄递企业自主开发前端系统,采集用户实名查验信息数据,实时传输至企业总部并与国家邮政局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监管平台实时对接。
二是适用于省内许可或暂不具备实名收寄信息化自建条件的区域性快递企业的公共版,国家邮政局结合企业作业流程开发统一的前端系统,企业采集用户实名查验信息数据,与国家邮政局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监管平台实时对接。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实名收寄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提出的刚性要求,已成为行业安全管理的一项根本性制度要求。
但从前期一些地区推行实名收寄制度实践看,有的通过人工填写等方式推行实名收寄制度,效率不高,且存在信息泄露隐患,造成用户抵触;有的相关部门开展了信息化试点,但不同程度地存在标准规范不统一、信息不共享、多头采集等问题,造成资源浪费。
为此,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各方面密切协作,统一标准规范、实现数据共享,全面推进落实实名收寄信息化。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技术优势、实现高效监管,从而为更好落实实名收寄制度提供最优解决方案。
总体看,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制度是根本前提,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是更好落实制度的有力支撑。各寄递企业必须在执行好、落实好实名收寄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邮政局有关要求,通过技术创新逐步实现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以期为广大寄递用户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安全的寄递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是个渐进的过程,力争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实名收寄信息化全覆盖。
问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3月28日,国家邮政局、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快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进行动员部署。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就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回答了记者提问。
01
问:为什么要推广应用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
答: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发展迅速,2016年快递业务量突破313亿件,年人均快递使用量达23件;同时,当前我国快递业拥有法人主体2万余家,分支机构7万余个,营业网点21万余处,具有点多面广、高度分散、人货分离、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等特点,这些都为不法分子通过隐匿真实身份,借助寄递渠道从事涉恐涉暴、涉毒涉非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趁之机。
为切实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2014年9月26日,中央综治办、国家邮政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寄递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2016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要求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同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对实名收寄予以具体规定。推广应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有力保障,也是保障邮政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展实名收寄,是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有效途径,也符合寄递行业全程全网作业特点。
02
问:此前各地实名收寄的试点中存在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推广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是否有助解决这一问题?
答: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央九部门文件要求,积极推动落实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制度,一些地区综治、邮政管理、公安等部门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在部分城市和寄递企业组织开展了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应用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各地标准规范不统一、信息不共享、多头采集等原因,不同程度造成了资源浪费、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等问题。
为此,去年下半年,国家邮政局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对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进行了统筹研究,明确了按照“行业主导、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安全便捷”的原则,在全国分步有序开展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总体思路。在此基础上,于今年2月10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应用模式、实施步骤等予以具体明确。
根据《方案》部署,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坚持全国一盘棋,由国家邮政局统筹指导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建设,统一实名收寄操作标准,建立国家邮政业信息采集、存储和核验平台,采取“总对总”方式进行数据共享。对于目前已推广应用地方实名收寄系统的城市,要求对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升级,并将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实名信息监管平台,初期可实行多个版本并行,后期逐步过渡到国家邮政局版本信息系统,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应用的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流程。
03
问:如何确保用户的信息安全,比如怎么保证采集的用户信息不被非法截留或者滥用?
答:实名收寄将收集大量的用户身份、住址、手机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发生泄漏,将造成较大危害影响。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对寄递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中,始终坚持严守安全底线。
一是信息数据实行“总对总”共享模式,由企业总部将前端采集的实名信息统一上传至国家邮政局信息监管平台,再由国家邮政局通过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完成信息推送,从而形成实名信息数据单向封闭流动,确保实名信息安全。
二是严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寄递企业采集、验证、传输、保存和销毁个人信息等行为予以具体规范,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实名收寄信息全流程安全管控责任体系。
三是改进和完善技术应用,大力推广使用电子面单,积极采取身份掩护、权限管理、信息加密、建立线上线下投诉举报制度等多种措施,强化对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出售、非法提供和窃取、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寄递用户合法权益。
04
问:实名收寄信息化是否会影响用户体验?
答: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不会影响用户体验,相反会改善用户体验。实行实名收寄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寄递行为的信息可追溯、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溯、违法受追究,从而确保广大寄递用户能够享受优质、安全的寄递服务。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为有效落实实名收寄制度提供了安全、便捷、高效的实现途径,在保障寄递安全的前提下,还兼顾了对寄递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提高了实名信息的采集效率,因此,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不会影响用户体验。
05
问:如果快递企业和用户不遵守实名收寄相关制度规定,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在企业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国家邮政局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快递条例》立法,在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对寄递企业违反实名收寄行为的处罚措施和标准,以增强法律的适用性和操作性,强化对寄递企业执行实名收寄制度的约束力。
在用户责任方面,国家邮政局通过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寄递企业对寄递用户身份查验的把关要求,对于拒不配合身份查验的寄递用户交寄的物品要求寄递企业坚决不予收寄。
同时将结合邮政业诚信体系建设、码号资源管理等专项工作,针对实名收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库,采取联合惩戒、限定寄递服务权限等方式,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现的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进行交寄的案件线索,将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联合监管机制作用,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溯。
06
问:实名收寄信息化是否会影响快递员作业效率,增加企业成本?
答:在寄递行业实行实名收寄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寄递企业应予履行的法定责任,是从业人员应尽的法律义务。
从工作实践看,依托信息化技术推动落实实名收寄制度,是国家邮政局借鉴国内国外、不同行业的先进经验,综合考虑寄递服务行业运作特点,兼顾安全与效率两方面现实需要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有效举措,也是落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求的便民之举。
比照人工查验和手工登记等实名收寄实现方式,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具有明显的安全、高效、便捷优势,揽收人员可在数秒钟完成寄递用户身份查验,将比手工登记方式节省时间。初期由于员工对APP应用不够熟悉,可能会存在操作时间较长的问题,但熟练掌握这些问题会迎刃而解。从长期来看,实名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会提高一线揽收人员的作业效率。
关于企业成本问题,初期企业建设实名用户信息数据库和开发数据采集APP,需要企业增加一些投入。但是,这些投入对企业来讲是值得的,一方面,企业通过建立健全用户信息数据库,可以依此进行大数据分析和管理,有利于企业优化市场和客户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对于加盟型网络企业可以通过自上而下推行实名收寄制度,强化对所属加盟企业的管控和制约。
此外,基于对寄递企业投入成本的考虑,国家邮政局推出的实名信息系统共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企业版,适用于国际、跨省许可的网络型寄递企业,按照国家邮政局下发的相关技术标准,该版本可与企业现有寄递信息管理系统兼容,在进行低成本升级改造后,基本可实现实名信息及时、准确、全量上传至国家邮政局监管平台;另一个是“公共版”APP,适用于省内许可或暂不具备实名收寄信息化自建条件的区域性快递企业,一线揽收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APP软件实现功能应用,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投入成本。
07
问:实名收寄查验的证件是所有有效身份证明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要求,寄递企业应对寄递用户的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其身份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除居民身份证外,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证件还包括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等。但寄递行业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应用技术起步相对较晚,正处于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的过程中,加之寄递服务点多面广、流动作业,不同于其他传统行业的“柜台式”服务,因此,现阶段使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以居民身份证为主。
同时,为满足不同寄递用户群体服务消费需要,国家邮政局也指导寄递企业,对于确实无法出具居民证件进行身份查验的寄递用户,可以要求其提供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通过手工登记等方式完成实名信息采集,以此作为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过渡时期的补充措施,确保实名收寄制度严格落实。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加紧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完善升级,逐步扩大信息系统识别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范围,促使实名收寄信息系统能够更好地为广大寄递用户提供服务。
来源:中国邮政快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