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再下一城!榴莲家母公司拿下光线传媒3000万融资
文/天下网商记者 徐露
过去一年,“网红”一词从未远离话题中心,而帮助网红生态制定秩序和规则的网红孵化公司也逐个浮出水面,曾经因为出品了《泰囧》,而一举走上一线电影公司的光线传媒,成为网红经济的最新生力军。
2016年5月4日光线传媒发布对外投资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认购杭州缇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增股权,本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光线影业占杭州缇苏注册资本的6%,光线影业并且有权在缇苏董事会中提名一位董事。
杭州缇苏大有来头,它是网红经济中最受瞩目的公司之一,旗下的“榴莲家”与如涵科技齐名。从本次注资的资金可以估算出,杭州缇苏的市场估值约为5亿元。天下网商《服饰绘》在第一时间与缇苏创始人施杰确认,本次注资为A轮融资。
从公布的注资信息显示,杭州缇苏创立于2013年10月31日,主营业务是为网络红人和明星艺人量身打造个人服饰品牌,并通过淘宝网等电商平台进行服饰服装的销售,主要品牌包括VCRUAN、腻娃定制、榴莲家、小兔定制、EZ14、曹露家、OMG、UUJULY、MDM、毛小兔、小不列颠哈尼王子、泡沫之夏(天猫自营店)等。
光线影业在公告中透露,本次注资的诉求主要围绕两点:一是看中网红电商兼具内容及渠道的双重属性,借助其影响力,保持公司在新兴主流消费群中的品牌影响力;二是利于公司纵向布局电子商务领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
事实上,杭州缇苏是国内较早涉足网红的孵化器之一。作为网红生态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网红孵化公司需要时刻保持行业敏感性和前瞻性,且一举一动,都在预示着网红生态即将到来的新浪潮。
随着近几年时间沉淀,网红模式在资本和团队的介入下,从单打独斗的个人卖货模式,过渡为“微博+淘宝”的标准配置。如今,微博在网红模式中仍然占据至关重要的位置,但不再局限于微博这一个流量入口和内容分发渠道,网红正在寻求一个更广泛的全方位曝光模式,例如视频、直播等。
施杰告诉天下网商《服饰绘》,选择光线的原因很简单,光线影业每年会签约超过100个艺人,同时在网剧和电影等资源上进行投入,这使得缇苏在经营网红时的露出渠道更为多元,而且专业。“从长远来看,光线影业和我们的契合度比较高。但目前还没落实到具体的合作中。而缇苏本身还出于增长期,更多精力会花在内部梳理。”施杰说。
而光线方面则表示,与杭州缇苏的合作,能够从形成内容、艺人经纪、衍生品业务之间的互联互通,扩大公司自有内容的多重变现渠道。
“网红孵化已不再追求网红数量的叠加。”光灿网红孵化项目运营负责人单志云对两者的合作表示看好。他认为,网红市场是需要多元化的公司一起完善,比如如涵科技以供应链式孵化为核心,而缇苏拥有光线传媒入资后,肯定会加快网红市场的娱乐化进程。同时,网红和明星的界限会更加模糊,他们两方面的合作可以更早的开启网红明星化的摸索。
“在内容制作上,光线的注资未必一定会更缇苏带去更多的东西,但从长远的角度来讲,如果缇苏能消化的好,一定能够带来很好的发展。”单志云说。
全网出击才是开启“网红2.0”时代的正确方式。此时,网红明星化的概念被提出和认可,网红和明星之间的界限正在模糊化,这也给孵化公司一个全新的思路:用打造明星的方式来打造网红。这就意味着,原本只擅长电商运营的孵化公司已经失去最大优势,内容营销或许更能帮助网红们持续得红下去。
提到缇苏,就无法绕开同属于杭州九堡的网红孵化公司如涵科技。这两家同期发展的网红孵化公司,在网红模式的探索中有着较多相似性。同样出身电商运营,如涵已逐步向重供应链的模式靠拢,而缇苏的特点则并不明显。
从融资信息对比后发现,本次缇苏获得A轮3000万元融资,而《天下网商》之前对如涵的融资信息报道:2014年12月,如涵与赛富亚洲合作,拿到A轮3000多万人民币的投资;2015年10月初又与君联资本合作,赛富亚洲跟投。两轮投资金额总共过亿人民币。
虽然双方都未透露融资后的具体投入方向,但之前如涵电商合伙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将主要用于IT系统建设、升级供应链系统,扩充产品品类、增加海外直采和提升客户服务体验,进一步扩大品牌认知度和行业领导者地位。”可以看出,强供应链还是如涵坚守的阵地。
相较于如涵选择了纯粹的基金公司注资,缇苏与光线传媒的结盟意义更大于资金需求,背后隐藏了更多缇苏对自身发展方向的信息。
对比而言,缇苏擅长的电商运营能力已经成为孵化器进驻行业的基本门槛,在网红生态持续演变的今天,电商运营能力已经不再是优势,而是必备能力。至今网红模式仍没有形成固定形态,网红孵化公司也需要不断的探索和试错、形成门槛较高的孵化技能,并吸引更多优质的网红,形成良性循环。因此,选择光线影业的注资,无疑能够在缇苏进一步明确自身优势上获得强有力的帮助。
这无疑是互利双方的合作前提,但具体会从哪些方面进行合作和体现,还远未到收获结果的时候。
(编辑/张洁,本文为服饰绘原创,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