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保护个人隐私要修补好大数据监管的漏洞
在网络上以“电话诈骗”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发现,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接收到大量的诈骗电话,这些电话让他们辛辛苦苦攒下的钱财一夜散尽,而骗子则大多都会逃之夭夭。骗子的目标大多是那些对新事物认知能力较差的孤寡老人,或者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相信每一个在外工作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接到父母打来电话莫名其妙问平安的事情——这往往是在他们收到那种“火速打款救人”之类的诈骗短信后。
徐玉玉一案背后,新闻媒体深入调查个人信息被贩卖的情形,发现在临沂大大小小的贴吧网站上,有多个数据倒卖信息站点,这些个人信息分门别类,适用于理财、保险、教育、工商等方方面面的需求,某种程度上,这是中国个人隐私泄露情况的一个典型展示,我们的信息正在被我们使用的各种各样的网络信息平台贩卖给骗子机构。
大数据管理在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像任何一项技术一样,带有其鲜明的危害性,大数据可以方便我们洞察某一个领域的趋势,让决策者关注用户的喜好变化,以便做出符合预期的决策,同时,它是双面刃,一旦落入企图危害公众利益的人(机构)之手,又成了潜伏在我们身边的暗箭,我们不知道何时就会被这些数据所射伤。
很多时候,法律的制定是落后于技术的,毕竟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往往是当初的法律制定者所不能预期的,如果法律不能第一时间解决新问题,我们又该怎么办?
新近吴军博士出版新书《智能时代》,里面专辟一章讲述这种情况,吴军总结了两种新技术来保护个人隐私,第一种是从收集信息一开始,就对一些数据进行预处理,使得操纵数据的人也“看不懂”这些数据的内容是什么,不过这种方法有其局限性:这种技术阻碍不了那些大型网络公司想探秘用户隐私的脚步。而第二种,称之为“双向监视”,吴军在书中这样定义:“当使用者看计算机时,计算机也在盯着使用者看。”这样,那些偷窥数据的人不再是零成本作案了,从而其行为也就不会那么肆无忌惮,这是一种操纵大数据时的“实名制”。
在此次事件调查中发现,170和171号段是目前诈骗电话集中的温床,44%的诈骗电话都来自这两个号段,这些号段在网店上可以不用实名就可购买到,这在手机用户统一实名制的大背景之下,无异于是打在运营商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
运营商被指无所作为,放任电话诈骗,已有多时,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曾在两会上举过一个诈骗电话成功之后带来的收益分析:“以公众被骗1000万元为例,运营商只赚100万元,而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还需跨境进行,国家为此要开支200万元。”尽管三大运营商集体喊冤,说明自家在监管诈骗电话时都出力不小,但定性其为被动的“帮凶”则不为过。
内容来源:iDo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