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界契约精神的“罪与罚”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指出,中国社会的总体信任进一步下降,人际之间的不信任进一步扩大,只有两到三成人信任陌生人。
媒体观点: 熟人,是资源,也是负担;是一宝,也是烦恼。熟人,有时比陌生人更危险。现代社会中,“陌生人社会”已经取代了“熟人社会”,比人情信任更重要的是契约信任。人与人之间依靠法律法规,以契约建立起来的信任力量解除了“口说无凭”的情感漏洞。“2016中国信任度调查”的数据发现,国人愈来愈倾向于依靠法律法规制度下的契约精神来重获信任。当“契约”深入到社会交往领域,它维系着陌生人间的信任,是“安全感”的隐性保障。人性不可靠,但精神可以被塑造。
信任就是力量。它是权力,是能力,也是凝聚力。人与人互帮互助的关系,才会削减生活的不便与针芒。企业机构内部也因信任而具备人心齐聚的力量。经济活动中的信任更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特别在互联网经济下,商家的口碑是重要的考量标准之一。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说,“信任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一个社会的流畅运转依赖于此,法律和规则才是信任的参照,而绝非亲疏。在现代生活中的每个细枝末节,公民受法律约束,同时,他们也应善用它来约束别人。信任的培养与实现,需要事无巨细的条目提供保障,而不是口号。(来源:《新周刊》)
▌企业界:契约精神的“亲”与”清”
柳传志:在承诺方面,创业者不能玩儿“狼来了”的故事
一个创业者必须对自己员工诚信,如果在承诺方面也玩儿“狼来了”的故事,最终受到损害的一定是公司。强调价值观其实也是针对目前一些年轻创业者被热炒的解读,如果一个国家的大多数人失去诚信和契约精神,那么将来很可能在文化上恢复到一盘散沙的状态。(来源:虎嗅网)
郭广昌:理清新型政商关系,须建立尊重契约精神的法律框架
理清了“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本身就是解放生产力,可以扫除政府官员和民企心中的“雾霾”,也可以提振最具创造力的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理清“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首先要建立尊重契约精神的法律框架,政府要有契约精神,承认历史上做出的合理、合法的承诺;其次,政府和民企都应该有担当、有作为,比如政府在如今经济相对困难的情况下,提出减税就是有担当的体现;而民企应该在供给侧改革、新经济中对没有得到有效供给的需求提供支持。 (来源:财新网)
王石: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关键是契约精神
根据万科的经验,企业如何走出去,可以这样说容易,也很不容易,关键是契约精神。万科的经验是一定要有一种契约精神,这是作为企业必须第一遵守的,现代商业最本质的就是签合同,履行合同。第二是走出去以后,一定要依靠合作方当地的企业,这就是万科的发展原则。比如说万科在纽约的一个投资项目,万科占70%股权。显然是在股东会上,有绝对的表决权,但是从经营上方面上,万科相信只有30%股权的合伙人,充分的信任他们。所以说没有契约精神,也不可能相信别人?
看看现在的中国企业老板,有几个相信别人的?都相信自己,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企业要走出去,相信合作伙伴、相信自己的部下很重要。当然这个要考虑契约的问题,规范,透明,才能互相信任。(来源:央广网)
包凡:联盟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双方对契约的尊重
企业+员工=联盟。在当下社会,从一而终的企业员工关系已经过时了,空谈忠诚度没有任何意义。但如果企业只当员工是机器,员工当企业是跳板,这种纯交易的方式也对双方不利,因为互相都是短期行为,不会为长期而投入。正确的是双方成为战略联盟
契约精神。一个联盟就是一个契约,联盟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双方对契约的尊重。员工在联盟期间,应该尽力为企业实现所承诺的价值,不应该被其他目标所诱惑,而企业应兑现对员工的承诺,即便知道员工未来可能离开企业。如果在联盟到期前双方认为不再可能续约,双方应该尽早安排平顺交接。当员工离开企业后,企业应该尽量维护员工的声誉,员工也不应该去做任何伤害企业的行为。
▌学术界:企业管理中的契约精神
陈春花:企业管理中平等基础上的契约
法治管理侧重“法”,即制度;而人治管理侧重“人”即情理。西方文化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形成独立的人格,同时强调人不应当贬视自己,而应当追求自身价值与幸福。正因为此,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不形成宗法伦理、等级关系,而是平等基础上的契约。表现在管理上就是规范管理、制度管理和条例管理,特别注重建立规章制度和条例,严格按规则办事,追求制度效益,从而实现管理的有序化和有效化。未来中国企业有必要寻找中、西两方的平衡——当管理者试图从注重人的平等关系转向通过管理制度形成的管理环境,实施“移情于法”,企业管理特色就从“以人为本”转到了“以执行为本”。(来源:华夏基石e洞察)
彭剑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契约与心理契约
新经济时代,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需要靠新的游戏规则来确定,这种新的游戏规则就是劳动契约与心理契约。
以劳动契约和心理契约作为调节员工与企业之间关系的纽带,一方面要依据市场法则确定员工与企业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又要求企业与员工一道建立共同愿景,在共同愿景基础上就核心价值观达成共识,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实现员工的自我发展与管理。
企业要关注员工对组织的心理期望与组织对员工的心理期望之间达成一种“默契”,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建立信任与承诺关系。要使员工实现自主管理。企业与员工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个人与组织共同成长和发展。双赢尤其对知识型员工来讲,是企业和个人的共同成长。(来源:华夏基石e洞察)
钱颖一:法治从经济的角度讲,基础就是契约精神
法治从经济的角度讲,我觉得法治中非常重要的基础是契约精神,契约精神里面我的看法是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平等的契约缔约,二是各方遵守契约规定,三是出现争议要有一个公平的机制,那就是独立的审判权,我觉得这三个是契约精神的核心。
我们对市场和法治高度的共识,下面就是对它具体内涵的理解和实施,这里面应该说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这里面既有理念的问题,也有现实中的制度建设,像司法制度建设以及文化建设,像契约精神也不仅仅是一个司法的法律问题,它还有一个文化的问题,大家都应该有一个契约精神的文化。
龙永图:企业的契约精神无非这两个
所谓契约精神,这就是一种法治的精神。这也是我们当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致宣传遵守规则的精神,一条是遵守规则,第二是扩大开放。规则和开放是世贸组织的核心的灵魂,也是我们企业在当今时代进行成功运作的核心问题。大家知道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叫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的成员叫缔约方。可见在整个商业的历史当中,契约精神是何等的重要。当然,我觉得契约精神在今天,时代赋予了契约精神新的内涵。
实际上契约精神基础无非是两个,一个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一个是企业本身的个人道德。企业家精神,在今天变得越来越重要,它逐渐地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基础,企业家诚信和企业家的奋斗精神,也为实现我们的社会责任,打下更重要的基础。
▌案例:契约精神的“罪与罚”
案例1:东北特钢债务困局:多次违约推倒风险多米诺
4个月内连续7只、共计47.7亿元规模的违约,让以“建成国际化科技型一流特钢企业”为总目标的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北特钢”)陷入了兑付泥沼。东北特钢多次违约也推倒了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违约风险增大-再融资受阻-经济回落-违约风险进一步增大”的多米诺骨牌。
“东北特钢连续违约,不单单是信用影响。因为这既能反映出政府兜底意愿减弱,也能反映当地政府财政实力、地方融资环境力度偏弱,都带给投资者较大的心理阴影。”上海一家评级公司债券小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年辽宁省政府发行的专项债券中标利率高出投标下限约30-50BP,中标利率要高于其他省份10BP左右,在地方债中明显偏高。
今年以来,辽宁省已有沈阳化工2亿元短期融资券、鞍钢股份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大连机床5亿元中期票据等10只债券取消发行,多是因为“鉴于市场情况”“市场波动较大”以及“发行认购不足”等原因。
而另一端,自2004年以来,辽宁省经济增长就受到重工业下滑拖累,今年一季度更成为全国唯一GDP负增长的省份。其债务率则是三年翻番,2015末债务率达157.72%。记者统计,辽宁辖区50家上市公司中,有32家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在40%以上,今年一季度,有28家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为负值。
在这样的背景下,“东北特钢公开债券违约问题的最终处置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省内和类似省份存续债券的估值情况。”申万宏源证券分析师陈康表示。
东北特钢持续的债券违约事件,引发了诸多机构对东北尤其辽宁地方与企业偿债能力的担忧,更令人担忧的是,从地方政府到企业,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高负债”已成为共性。
“许多国有企业生产所需流动资金都主要靠高负债解决,借新债还旧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也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负债率越推越高。”上述债券小组负责人表示,东北地区除黑龙江外,辽宁、吉林依然以第二产业为主导产业,70%以上负债率十分常见。
地方政府的高负债率更使辽宁债券市场“财政兜底”变得“有心无力”,根据相关数据计算,2015年末,辽宁省的债务率157.72%仅次于贵州(190%),锦州、铁岭、辽阳等地级市债务率均超过100%,抚顺市已经超过200%。因为债务率过高的省份分配到的新增债券额度相对较少,辽宁省新增债券规模由2014年的125亿元反而减少至2015年的106.5亿元。
华创证券研究员吉灵浩认为,未来辽宁省信用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仍大,建议投资者规避辽宁产能过剩行业债券。(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案例2:“谁的万科”拷问企业家精神能否与契约精神融合
契约靠诚信,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也离不开监管层适度有效的监管。监管层在这次事件中显得非常成熟,不为各方的呐喊所动,始终保持中立克制,但又不断提醒各方必须在法律和规则范围内开展活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7月1日表示,万科事件各方应着眼长远,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这些努力方向,何尝不是一个企业家应有的情怀和责任?
“契约精神”是检验现代社会市场发育水平和法治发达程度的试金石。法律界人士也一直提醒,作为一个商业动作,“万宝之争”事件的各方出于各自利益来争夺公司控股权无可厚非,但一定是要在制度、规则的框架下进行,依法按照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来解决这一事件。契约面前,情怀只能居于次席。
契约精神是企业家精神的题中之义,没有契约精神成就不了企业家;企业家精神为经济社会提供了更多道德情怀,也让契约为主的商业社会多了丰满的血肉。两者的融合还是理性的、完美的。
王石在美国学习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曾公开发表了一篇文章谈自己的体会。在文章中,王石表示:“现代企业制度是借鉴西方来的,东方文明本身是没有这个东西的,现代企业制度很重要的一个基石就是契约精神,契约精神同时也需要有一个法律制度为前提,恰好这些都是中国文化和亚洲文明比较缺失的。对于中国企业家的现状和中国企业家的弱点,我觉得和西方企业精神、西方企业家来对比,中国最缺少的是契约精神。”他认为,中国企业讲诚信,但缺少契约精神。
“西方契约精神是一种法律框架下可以追诉、处罚的一种信任,而中国的信任是建立在血缘、地缘这样一个关系上,它没有法律框架更不是宗法制度上的。现在全球化,我们中国现在的企业怎么做?看能不能把西方的契约精神贯彻到企业的始终。”王石说。
正如王石在自己文章中所描述的那样,他所看到的是全球化时代必将越来越重视的契约精神;而我们所看到的是“互联网+”时代,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互联网精神与平等、诚信、守约的契约精神是如此不谋而合,这个时代的创业者注定是契约精神的践行者,这也是留给浙商的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