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观察】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十二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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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据悉,与此前网传版互金整治方案内容一致。 【深度观察】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十二大看点!

   【深度观察】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十二大看点!

回到专项整治方案,这些文件的核心意思概括起来,可以笼统归纳以下几点:

互联网金融乱象必须严整,为此除了相关监管部门,还将发动包括公安、信访、维稳等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

金融领域全面加强准入管理,没有资质不能干,哪怕诸如P2P在名义上不发牌照;

强调穿透式监管,看重业务实质,但凡做金融就要与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多条禁令指向互联网巨头,包括建立防火墙、不得搞补贴战。

在此背景下,互金整治昭示着金融牌照价值的回归,并且互联网金融正在进入一个高合规成本的时代。那些不守规矩的参与者,缺乏实力的普通玩家,以及在前几年野蛮生长期未能快速壮大的创业公司,很可能被时代所抛弃。

另外,方案中提及的诸多合规要求,都还有待相关配套细则的出台,诸如针对网贷机构的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等要求。

零壹财经整理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十二大看点,供参考。排序根据实施方案原文的先后顺序。

1、链家左晖今夜无眠。在提及P2P借贷和股权众筹整治时,将房地产金融单列出来,明确要求没有资质不能干。对首付贷下达禁令。

办法原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2、互联网企业要守规矩,采取穿透式监管。要与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办法原文: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3、阿里(蚂蚁)、腾讯、百度和京东等大集团,在取得了多项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要规范关联交易,仿照传统金融企业设立防火墙。宜信、网信、积木等集团化的互金企业同理。

办法原文: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4、没有拿到资质就不能宣传,包括品牌宣传。

办法原文: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5、严格准入管理。明确提出“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屌丝洗洗睡吧。

办法原文: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

6、注册公司别瞎取名,不然会被重点关照。

办法原文: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7、互联网金融不得搞补贴战,收益过高要查。

办法原文: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会商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评估认定,并将结果移交相关部门作为惩处依据。

8、明确央行的领导地位,统筹全局。

办法原文:部门统筹。成立由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金融的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落实整治方案领导小组(以下称地方领导小组),组织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报备。

9、N部门协作,打造互金整治天网。强调公安介入的重要性。

办法原文: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工商总局会同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金融管理部门与工商总局共同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做好专项整治的技术支持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中央宣传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负责互联网金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公安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国家信访局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工作。中央维稳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自律规则,实施必要的自律惩戒,建立举报制度,做好风险预警。

10、专项整治明年3月底收尾,到时会出个总结报告,并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办法原文:验收和总结。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形成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整治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此项工作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11、建立产品集中登记制度,加强征信建设。

办法原文:加强风险监测。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集中登记制度,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账户的统一设立和集中监测,依靠对账户的严格管理和对资金的集中监测,实现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监测和有效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征信机构的监管,使征信为互联网金融活动提供更好的支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扩展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提高安全监控能力。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12、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厉害了。不过协会牵涉这么多的行业,得要忙死。

办法原文:完善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开展风险教育,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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