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全国各地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汇总
为了遏制行业乱象,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2016年4月14日, 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 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由此,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拉开大幕。
目前,多地的互金专项整治方案已陆续出台,摸底排查工作也已展开。
下面我们来看看各地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重点都放在哪?工作进行到哪一步了?
大连:严控P2P等行业市场准入,防范非法集资
5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确保经济和社会稳定。
山东:推动互金企业挂牌融资
6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要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培育力度,构建一批互联网金融创新集聚区。同时表示,要规范发展网络借贷服务。根据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统一部署,建立完善省域内P2P监管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以风险防控为出发点,加强对P2P平台的引导、规范和监管。
上海:互金专项整治材料公开 7月底完成摸排
6月8日,上海证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就五大重点整治内容展开自查,并在7月1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上交自查报告。通知明确列出6项为非法活动,其中3项与P2P有关。
6月29日下午,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研讨会上披露了上海市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重点整治方向、普查阶段的相关表格。另据了解,上海是在今年6-7月进行初步摸排;8-12月每家机构进行详细登记;明年1月进行总结。与其他省市相比,上海市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更为温和、低调,以充分了解行业实情为前提。
杭州: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首批排查125家企业
6月10日,记者了解到,杭州市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从4月份就已经开启, 据《杭州市网络借贷机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显示,第一批进行排查的互联网企业达125家。其中最多的为西湖区40家,上城区17家。
宁波:查处类金融案件 立案68起涉及金额11.9亿
6月17日,记者获悉,宁波市已启动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严查违法广告,立案查处类金融广告案件21件;严打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查处315家。严厉查处类金融案件,共立案68起,涉案金额11.9亿元。宁波市将把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作为整治重点。
北京:互金整治小组发文称全部P2P纳入自律管理
6月18 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北京市网贷行业自律管理的通知》。要求,北京网贷协会按照“1+3+N”自律管理模式,把全部网贷企业纳入自律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加快推进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落实资金存管要求;加强行业行为规范和业务标准研究,警示业内机构触碰监管红线的行为,加快建设黑白名单等诚信体系。
重庆:发文开展互金整治,确保P2P“十不准”落地
6月20日,重庆市政府下发《重庆市金融去杠杆防风险专项方案》。方案提出,全面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摸底排查、甄别分类、清理整顿,切实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确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十不准”负面清单管理政策落实到位。对风险事件,督促落实涉事机构主体责任,通过诉权、债权、股权转移,实现风险有效缓释和化解处理。
襄阳: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6月20日,襄阳市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本地的清理整顿方案,并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的清理整顿工作。于7月10前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并形成排查报告;于11月1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11月25日前完成评估与督查工作。
甘肃:互金企业成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6月22日,甘肃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6月至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的重点领域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等。
黑龙江:召开互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6月24日上午,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暨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省金融办对全省互联网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
广州:互金专项整顿工作已进入实战阶段
6月2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第二期互联网金融机构高管培训。会上,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聂林坤强调,即将采取拉网式排查方式对互联网金融各业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放在P2P网络借贷、众筹、第三方支付上。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各区的摸查工作已进入尾声,即将进入清理整顿阶段。
郑州:成立P2P专项整治小组
6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成立郑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大领域工作小组,包括“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河南银监局副局长李焕亭任P2P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
松原:安排部署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6月29日上午,松原市召开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市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及专项排查工作。通过了《松原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松原市具体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
附:重庆开启互金整治大幕,P2P十不准(通知全文)
来源 | 零壹财经(ID:Finance_01)
作者 | 东东
近日,重庆市政府公布《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去杠杆防风险专项方案的通知》,对重庆辖区内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业态去杠杆进行细化落实。
通知表示,为严格要素市场机构和业务审批,严格实施“五个不准”,即不准开展期货交易等高杠杆业务,不准高息揽储,不准无固定对象的乱集资,不准违规建立“资金池”,不准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或业务。
《通知》规定,针对互联网金融机构,重庆将全面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通过摸底排查、甄别分类、清理整顿,切实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确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十不准”负面清单管理政策落实到位。
以下为通知全文:
重庆市金融去杠杆防风险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推进金融领域去杠杆防风险,强化全方位金融监管,守住风险底线,坚决防范以重庆为源头的重大跨区域金融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金融高杠杆风险
(一)防范金融产品风险。组织开展金融产品杠杆风险排查,确保金融产品风险指标满足监管要求。加强银行理财资金对接资产管理类产品的监管,规范资金投向、限额和交易对象,严控通过夹层投资、“名股实债”、“抽屉协议”、回购协议等方式进行高息融资操作。规范开展票据业务,严防套取、挪用票据资金。加强对各类股市杠杆融资的风险防控,确保证券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杠杆率合规。高度关注保险公司“万能险”等投资型产品风险。(牵头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
(二)加强银行业风险防范。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的管控能力,强化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房地产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风险防范,确保银行不良贷款率稳定在合理区间。探索建立金融创新备案管理和台账监测制度,加大统一授信、名单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力度,从源头上加强信贷管理,预防多头贷款、过度授信,强化风险动态管理。加强过程行为监管,全面推进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的录音录像和网点专区建设,严肃查处员工销售“飞单”、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牵头单位:重庆银监局)
(三)加强证券市场风险防范。督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客户分类制度和动态评估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诚信守约、依法合规经营,严惩承诺保本保收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度关注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产品可能存在的兑付风险。(牵头单位:重庆证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重庆营管部)
(四)加强保险行业风险防范。持续抓好保险机构满期给付和非正常退保风险防范,防范和化解发生保险欺诈等案件的风险。推动保险反欺诈中心建设,完善筛查欺诈线索制度和信息平台建设。密切监测互联网等新技术与保险融合可能带来的风险,严厉打击误导销售、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重庆保监局)
(五)建立高杠杆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按照“透明、隔离、可控”的原则,重点关注银行、证券、信托、互联网金融等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经营风险。强化交叉性高杠杆金融业务风险防控,健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信息共享、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等机制,严防隐匿、转嫁和放大风险。研究制定高杠杆风险应急处置措施,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
二、防控地方金融风险
(一)防范要素市场风险。严格要素市场机构和业务审批,严格实施“五个不准”,即不准开展期货交易等高杠杆业务,不准高息揽储,不准无固定对象的乱集资,不准违规建立“资金池”,不准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或业务。关闭高风险非主营业务,开展展业代理机构风险排查。加强合格投资者管理,强化投资者的准入资格管理和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资金运作全流程的杠杆测算和风险研判,切实执行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制度,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和风险警示。加强交易保证金监控,限制过度炒作,鼓励商品合约类交易场所扩大现货交收比例。(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局)
(二)防范新型金融机构风险。加强对小贷、担保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推进行业减量增质,提高风险拨备覆盖水平。盘活小贷公司抵押资产,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守住“三条红线”,即不准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不准发放利率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贷款,不准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非法收贷。加强互联网小贷公司监管。利用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换证的契机,推动机构退出,促进政府性担保公司整合重组,加快市场出清。组织实施融资租赁、典当、保理行业风险排查。对申报从事金融活动的投资咨询类公司等非金融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和动态监控。(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
(三)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全面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原则,通过摸底排查、甄别分类、清理整顿,切实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确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十不准”负面清单管理政策落实到位。对风险事件,督促落实涉事机构主体责任,通过诉权、债权、股权转移,实现风险有效缓释和化解处理。规范清理各类新型金融机构互联网业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提高打非工作常态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督促各区县(自治县)全面开通投诉举报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设风险预警平台系统,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推动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积案清理力度,提高案件结案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觉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意识。落实维稳属地责任,制定非法集资信访流程管理制度,完善案件进展定期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稳妥化解不良金融资产
(一)加强风险协同处置。督促银行、担保、小贷等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银担协同风险分担机制。对债务规模较大并有3家以上债权银行或5家以上债权小贷公司的信用风险违约事件,以及同时涉及债权银行、小贷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重大信用风险违约事件,成立债权人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处置措施。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加大核销力度,做到“应核尽核”;对存在潜在风险的贷款,要提前介入,盘活资产,提升贷款质量。支持金融机构组建各类企业信用风险缓释平滑机制,为去产能去库存服务。妥善处置各类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兑付风险,完善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
(二)提高信用违约案件依法处置效率。推动诉讼案件加快审理、判决和执行。探索在信贷业务中引入公证、仲裁等机制,提高依法清收效率。推进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提高处置抵押物与不良资产效率。强化打击骗贷和逃废债行为。(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配合单位: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拓展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支持国有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我市民营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推动市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信贷资产收购、托管、转让、处置等业务。积极探索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拓展批量处置、代理处置、委托处置等新渠道和新方式。(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四、降低企业财务杠杆
(一)支持企业置换高息债务。摸清企业高息债务底数,抓住“债转股”等政策机遇,多渠道支持企业降低过高融资成本。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承担的非银行不合理高息债务,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构建风险补偿和信用增进等配套机制,引导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协助企业进行债务置换。积极做好债务置换统计分析工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二)完善企业资本金市场化补充机制。大力推动国有和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加强拟上市企业资源培育。做好股票市场改革对接和项目储备,利用好新加坡、香港等资本市场,拓展海外直接融资渠道。持续扩大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融资规模,加大永续票据、定向可转换票据等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公司(OTC)争取新三板挂牌推荐试点资格,尽快实现与全国市场互联互通。发挥好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发展重点行业和区县引导性基金。积极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股债结合等业务试点。(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证监局)
(三)加强监管引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统筹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监管政策和财政政策,引导改变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经营行为、资金配置和收益成本测算。完善重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督促金融机构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链条”,规范服务收费和销售行为管理;将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小贷公司融资中心、再担保体系等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落实到位。规范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收费行为。改革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盈利考核方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四)发挥要素市场平台降成本功能。进一步强化要素市场降低交易成本、价格发现、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和实现金融结算等五大核心功能,加快建设集交易、物流、结算和信息四大中心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提高要素市场交易平台的信息整合功能,帮助交易各方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强化要素市场仓储物流、质量监控等服务配套,减少交收成本。做强要素市场结算功能,为交易双方提供便捷结算服务,支持要素市场降低交易手续费用。(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金融去杠杆防风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沟通,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市金融办牵头,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动态跟踪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清单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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