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做公益也需要满足“利己主义”?
文/阑夕
出于对环保的追求,中国不少城市都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倡导活动,特批项目预算对全城的公共垃圾箱进行替换,新的公共垃圾箱都设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个分类入口,通过市政媒体的宣传,教育市民在投倒垃圾时事先做出分类处理,提高垃圾回收的资源效率和资源价值。
这件看起来很有意义的事情,是如何走向形象破产的呢?
以去年某地方新闻的报道为例,在试点垃圾分类足有一年后——不少市民真的已经养成了扔垃圾前先行拆分的习惯——但是,有人突然意识到,这个城市所有的垃圾运输车都只有一个车舱,也就是说,无论公共垃圾箱中的垃圾经过了如何精细的分类,它们最终都被混合到了一起,被倾倒进了垃圾运输车里。而关于垃圾分类的一切灌输和行动,都被证明是徒劳无益、甚至有些玩弄善心的味道。
如果没有合理的程序支撑,再好的意图也会变得南辕北辙。尤其是对很多公益参与者而言,举起高尚的旗帜并无难度,只是在表明主张之后,如何使用并协调经济学、管理学和现代技术等知识,拿出一套科学的解决方案,才是决定能否抵达目标终点的重中之重。
下面有一个可做参照的正向案例,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8月18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某大型互联网公司共同成立大数据联合实验室,打通需求洞察和技术研发,为联合国的重点发展项目——如“环保”、“医疗健康”等方向——创造解决方案。这个实验室的第一个市场项目,是通过手机软件的识图功能,直接拍摄家中需要扔掉的废旧电视、废旧冰箱等电子垃圾,就能即时显示电子垃圾的归类和回收价格,然后一键预约正规的电子垃圾处理厂商上门回收。
这个项目的背景,建立在联合国的需求上,根据联合国的调研统计,中国是世界第二大垃圾制造国,每年制造不同种类的电子垃圾多达1.6亿件,如果只是简单丢弃或者委托非专业垃圾处理公司接收,那么这些电子垃圾大多数都会向土壤和海洋中释放剧毒、有害的化学物质,严重影响公民的生存环境,并打击资源再生的可持续发展。
在抛弃技术解决的思路以外,电子垃圾科学回收的口号已经喊了多年,但是见效始终缓慢,因为在宏观道理底下,践行公益的程序是反人性的:电子垃圾持有者需要主动前往政府或NGO认证的回收单位(这些单位数量通常很少,有时甚至需要横跨半个城市),不仅消耗用户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而且当电子垃圾体积较大(比如冰箱)时,许多女性用户甚至都做不到将其搬到回收单位这一行为,同时,回收单位的认证也具有一定的寻租空间,在远离市场化的运作时,它们为用户提供的回收价格也没有任何的竞争力。综合下来,所有崇高的道德感,都在违背市场规律的过程中被消磨殆尽。
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认为“人人都是利己主义者”,虽然信奉“正义论”的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时常批判前者过于理性,但是从“哥本哈根协议”始终未能达成共识的细节来看,即使有着统一的、在道德上无可辩驳的使命,也无法清晰剔除掉“利己主义”的存在,所有国家代表都承认全球变暖将带来生存危机,但是所有国家也都认为自己被强迫承担了过高的责任并拒绝履行。
上面垃圾回收方案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正是基于“利己主义”的解决方案:
用户层面:不需要付出额外的执行成本,连填表都可以交给软件代劳(软件可以自行识别拍摄物体是什么),共享一下地理位置,选择一个空闲时间,就可以等待快递员上门取件、收取折现了;
回收层面:有了联合国的信誉背书和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流量分发,电子垃圾的回收单位可以坐享订单产生,节省大量的说服教育时间和行业拓展工作,毕竟,回收电子垃圾首先是一门生意,然后才是公益;
联合国层面:众所周知,联合国创建以来,由于国际政治博弈的原因,其应有的职权并没有完全得到授予,所以在很多事情上,联合国需要合作机构的协助才能落地,能够与本地互联网公司合作推进项目,毫无疑问是一条捷径;
互联网公司层面:既为环保做出贡献,又可以推广自家的App产品,带来品牌美誉和市场占有率。
能够帮助所有参与者谋得利益,又恰好的牵引各方共同做一件具有道德优越的事情,兼具其二,这种案例才是值得推广和学习的。
人们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尤其是做出发点十分正义的事情的时候,往往会陷入以自己的立场思考事情的陷阱中。在这种情况下,公益实践尤其容易忽视人们的“利己主义”。而很多时候,这种“利己主义”的表现几乎是匪夷所思的。
《贫穷的本质》一书中曾经讲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国际公益组织,深入世界上最贫困的人群中,驻扎下来,为当地的儿童免费提供疫苗,这些疫苗可以大幅度降低儿童的死亡率。公益组织的成员一开始也完全没有想到,这等好事当前,家长带着孩子完成疫苗的比例竟然会低于20%。而且这个比例还是在志愿者们大力开展了科普工作,为每个家庭讲解过疫苗好处之后。
具体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这些疫苗,要按照时段,分三次注射。而对于这些极度贫困的家长来说,未来不可预期的死亡事件的威胁,远不如眼前耽误的工作或者农活的收入重要。于是志愿者们只能采取“注射一次疫苗赠送一套餐具”等方式,再次鼓励家长们带着孩子来完成整个疗程。
和这个案例中家长们看似匪夷所思的选择一样,公益中的“利己主义”往往表现为远期的笼统的威胁无法战胜眼前的便利和利益。如果公益行动的实施者不能够正确考虑公益行动中的“利己主义”需求,就无法让出发点正义的事情拥有正义的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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